戴鸿烨:谨防国企高管集体“沦陷”
//www.workercn.cn2014-09-17来源: 中工网—《安徽工人日报》分享到: | 更多 |
中纪委网站十八大以来通报67名国企高管落马,过半为一把手。腐败特点是“窝案”增多。
国企高管腐败“窝案”增多,集体“沦陷”令人深思警醒。
国企高管之所以集体“沦陷”,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因素:一、监管不力。众所周知,在国企,别说是下级监督上级,就是平级之间监督也非易事,更何况高管间沆瀣一气共同腐败,自身不净又如何去监督他人?二、国企高管把企业当作私人作坊。既为私人作坊,那么财政大权独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三、一把手“垂范”。一把手贪腐,二把手三把手又有何顾忌,天塌下来有高个顶着。四、从众心理。有人认为当今社会官场难做到洁身自好,别人皆浊你自清,一做不到,二怕别人会把你当作另类小心提防,弄不好将你逐出领导圈子,此乃当下官场“潜规则”,有此“潜规则”,国企高管“窝案”增多,集体“沦陷”也就必须谨防。
国企高管集体“沦陷”危害多多。一窝蛀虫能把一个好端端的企业蛀垮。“窝案”增多,上行下效,腐败就会渗透到企业每个角落,如是,企业焉能搞得好?民心又如何能顺?另外,国企高管若集体“沦陷”,会给查案增加一定难度,更谈不上员工举报了。
谨防国企高管集体“沦陷”。十八大以来不长时间内已有67名国企高管被查,表明新一届中央反腐决心之大力度之大。不过笔者认为,亡羊应补牢。查处腐败只是手段,如何有效防止腐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特别是“窝案”的发生,才是反腐的治本之道。要做到这一点,企业必须强化公开,杜绝暗箱操作,真正将权力在阳光下运作。重大决策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真正赋予职工代表监督权、表决权。以制度为依托,削弱一把手手中权力,唯如此,才能有效遏制国企高管层“窝案”的发生。
编辑:曹茂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