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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山:提倡工会为劳动者建档留据
//www.workercn.cn2014-09-23来源: 中工网—《江苏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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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一位苏北老乡请我帮忙讨薪。他在南京某建筑工地辛辛苦苦打工半年,老板却不给发工钱。我陪他去了一趟工地,老板说根本不认识他,还要告他敲诈。他的工作岗位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全工地人都不认识他,连个作证的人都找不到。找到劳动局,人家很无奈:“你什么证据都没有,让我们怎么执法帮你讨薪?”结果,他只好“打掉牙往肚里咽”,自认倒霉。

  按说,入职工作是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有这个合同摆着,什么合法权益都好维护,不管是大老板还是小工头,那是赖不掉滑不脱的。即使没签劳动合同,如果能拿出过得硬的证明,证实你与用工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也可以,怕就怕两手空空,什么凭据都没有。打官司没有证据,神仙也帮不上忙。  

  据镇江市劳动人事仲裁院提供的数据,2013年,劳动者因无证据或证据不足导致自诉案件败诉的,占整个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的30%。(据《工人日报》)现实中的劳资纠纷往往很无奈,一是无良老板明目张胆拒付薪酬,一是劳动者举证不能。到头来,劳动者只能落个“欲哭无泪”“呼天不灵”的窘况。为此,镇江市总工会日前通过新浪官方微博发布维权预警信息,提醒劳动者留心搜集和保留9大类证据: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职工花名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胸卡、门禁卡、出入证、暂住证、健康证、资质证,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等。只要有了上述的证据,那么,劳动者的维权诉讼就不会陷入尴尬。

  镇江市总工会的这种提醒,是对劳动者设身处地关爱的表现,值得赞扬和推广。不过,笔者想到的是,工会组织除了提醒劳动者注意搜集和保留证据之外,是不是可以亲自做一些具体工作。既然是职工的“娘家人”,多操一些心,多烦一些神,多办一些事也是尽职尽责。各地总工会完全可以专门下发文件,要求企事业单位工会为每一位职工,不管工作时间长短,统统建立档案,档案中要包括上述关键性的资料,并将之列为基层工会日常的基础性工作。劳动者一旦需要证据时,便可直接找“娘家人”解决。

  要知道,有些证据资料的获取和保存,对于劳动者来说,毕竟有难处甚至不容易,而工会为职工建档,却可以光明正大、理直气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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