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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寒风渐起,供暖季日益临近。比房价还要坚挺的采暖费,再度成为各方热议的话题。一边是国内煤价“跌跌不休”,一边是部分城市采暖费“原地踏步”。本应惠民惠企的“煤热联动”,却显现出“半身不遂”的状态。
煤热联动,源自国家发改委等部门2005年颁布的《关于建立煤热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其第7条“当煤炭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后,相应调整热力出厂价格”,被各路媒体广为征引,但迄今唯有相关部门2008年调高采暖费时,用作涨价的依据。
据市场监测数据,目前国内采暖动力煤价格维持在每吨430元左右,已较6年前下跌约三成。今年的采暖季,济南、青岛、呼和浩特等多地却选择继续执行6年前的收费标准。
一方面是“联涨不联跌”的煤热联动,“半身不遂”愈发凸显。而另一方面,近几年渐趋恶化的冬季空气质量,频频上演的“云蒸雾罩”,促使不少供热企业斥巨资上马环保设备和工艺,同时水价、电价、劳动力成本都在侵蚀煤价下跌带来的红利。
此外,供暖管道损耗、部分房屋保暖性差等诱发热量损失,再加上面积计价测不准热量实际使用值,热量计价又遭遇实际推广难,供热成本究竟几何,又有多少实际测算与大体推测的成分?这些账本目前都不清晰。
而且,煤炭已不再是冬季采暖的唯一动力来源,北方有部分城市正逐步从燃煤供暖向燃气供暖转变。譬如乌鲁木齐在2012年便将天然气供热范围拓展到76%以上的城区。随着时代变迁,煤炭价格的标杆作用已不像过去那么明显。
与煤价挂钩的煤热联动,最后落入“动弹不得”的境地。居民抱怨不断,企业似乎也有苦难言。只见召开听证会然后涨价,不见地方政府公布价格形成机制、做足解释工作。我们是否应该反思将煤价与采暖费简单挂钩的设计是否合理,民生领域“光做不说”的工作方式是否得当?
加强顶层设计,并非一句空谈,而要从人们熟悉的社会生活细节着手。至少别再让立意良好的“煤热联动”懊恼了百姓、为难了企业、尴尬了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