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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就“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法治社会的形成必先使全民信法、守法、用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要发生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在法治中国要求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四个组成中,全民守法是基础,没有全民守法,法治中国就会成为空中楼阁。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加快以及普法活动的深入,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开始觉醒,法治理念有了较大提高,依法维权的愿望也日益迫切。但要使公众逐渐由“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护法”转变,要让法治成为国人共识,建立起全民的法治信仰,仍然任重道远。
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是与法制建设本身同等重要的事情。群众法治意识的形成要靠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更要靠坚持不懈地守法和用法,这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全社会合力,国家、社会组织与个人都要参与,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敬法、守法,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守法”的浓厚氛围。其次,把法制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加快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而培育全社会的法治精神、法治信仰。
要使法制宣传更加深入人心,还需要加强公众的科学互动,让公众参与立法、执法、司法、调解等各个环节,在互动中放大宣传教育效应。同时,转变普法方式,在发挥原有渠道作用的同时,发挥网络平台等新媒体的作用,以更多元、更灵活、更为群众接受的方式来进行全民普法。
通过全民普法的深入开展,努力形成全社会衡量是非对错的共同标准。在整个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使法治真正融入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观,从而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