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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发布调查报告,今年8月19日致27人死亡的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是非法越界开采,时间近4年。调查认定,淮南市国土资源局对小煤矿超层越界开采监督检查不到位,“打非治违”工作不力。
每一次矿难都会以最残酷的方式给人触目惊心的警示。现实再一次证明,安全生产不能只依靠企业或个人的自律自觉,在面临高额利润的诱惑时,一定会有人铤而走险。退一步说,即使大多数企业足够自律,但少数企业的不自觉一样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严格的监管决不可缺位。
那么此次东方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之前,监督管理部门都做了些什么?
调查认定,淮南市政府曾下发《关于严厉打击小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行为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每季度由淮南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对小煤矿测量和评价一次。经查,受淮南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委托的一家公司2009年至2014年6月对东方煤矿应测22次,实测11次;2012年后,淮南市国土资源局未组织对测量结果评价。测量严重“缩水”甚至放弃测量,安全隐患就这样一次次被忽略,最终悲剧难以避免地发生了。
此外,淮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建立小煤矿越界开采检查制度的通知》规定:每周检查重点地区重点小煤矿(含东方煤矿)1次-2次。按照规定,以每周最低只检查一次计,4年时间应不少于200次。实际上,自2009年以来相关部门仅组织4次执法检查。
不但执法检查数量上大打折扣,在有限的执法检查中,最后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也未被发现并整改。在其位不谋其政,是尸位素餐,还是因为有利益纠葛而故意视而不见?进一步的调查会揭开谜底。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监管失职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值得警惕的是,这种现象并不是某个地方的个案。可以看到,在很多地方的安全生产监管领域,从地方政府到相关责任部门,建章立制工作往往是有的,但可惜的是,人命关天的监管措施只是写在了文件和通知上,在执行时打了折扣,而这些折扣是致命的。
27条鲜活的生命与家人永隔。惨剧之后的调查和追责决不能再打折扣。除了告慰逝者,更要强有力地警示所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决不能让监管打折导致的惨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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