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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占工资近半,你怎么看?
//www.workercn.cn2015-01-07来源: 中工网—《辽宁职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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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入2015年,全国已有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与2014年相比,用人单位和职工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但目前我国的确存在五险一金占工资比例偏高状态,急需广集民智、集中攻关,制定一个符合国情、统筹各方、切实可行的顶层设计。

  乔健:各地对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主要是基于上一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社会平均工资存在虚高成分,并不能完全反映出社会群体平均收入的真实情况。目前情况是,除了每年持续上调的缴费基数外,我国企业职工的社保缴费率一直居高不下。我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保的缴费比例,企业为29.8%;个人累计已达到11%左右,合计超过个人工资的40%,在国际上属于偏高水平。社保缴费基数提高幅度过大,势必会加大企业和低收入群体的缴费负担。

  刘燕斌:为什么会出现五险一金占工资比例偏高的状态?一方面,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时间较晚,由于历史原因造成了部分人员没有缴费或缴费积累不足,但按规定仍可享受社保待遇,为此社会保险基金需要承担巨额的“改革成本”以支撑运行;另一方面,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速、社保基金投资运营空间有限等问题,也使社会保险费率需要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与此同时,养老金的替代率水平是否能够得到相应提高,同样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高庆波:从劳动者角度来看,最关心的就是社保的缴费和收益。从收入分配角度考虑,应注意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和协调。比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与企业并轨的同时,需要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改革,特别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城镇居民收入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将有利于提高低收入人群参保和缴费能力。当最低工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切实有效实行后,低收入人群才会有意愿加入到社会保险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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