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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据媒体报道,四川什邡的环卫工陆续领到消暑福利矿泉水,但这些水已过期两个月。什邡市环卫所称,水是企业赠送,存放库房两三个月了,由于外包装上无生产日期,发放时也没有注意,甚至有部分职工喝了矿泉水后有不适之感。
无论是企业为环卫工人送去暑降温物品,还是环卫所“送清凉”,这本来是件好事,但环卫所、企业把过期矿泉水等物品发给环卫工人,消暑福利变成了“上火福利”,“送清凉”变成了“透心凉”。
从企业来说,要送清凉,显示企业的人文关怀,就不要为了“作秀”而“作秀”,把过期或临界过期的物品当成福利给大家发放。当然,也不排除这些企业省钱、或产品滞销的原因……无论是什么原因,它都不能成为送假关怀的“借口”,其结果只能适得其反。企业要献爱心,就必须实实在在地为环卫工人着想,捐赠物美质优的东西,别拿那些过期货来糊弄人;如果企业心存良心的话,恐怕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从什邡市环卫所来说,环卫工人是环卫所的职工,为环卫工人发放防暑降温物品是环卫所的职责所在,而该环卫所不仅没有对企业赠送的矿泉水进行质量检测,还将矿泉水在库房存放了两三个月,再发放给环卫工人,环卫所在此事上并没有负起应有的责任,也没拿职工的生命健康当回事儿,且在工作中存在“不实”情况。
根据最新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环卫所却将过期的矿泉水发放给环卫工人,既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更是对广大环卫工人的不尊重,让他们感到寒心。环卫所要心存责任的话,就会对发放的降温品进行检验,以保证环卫工人的生命健康。赠送物资的企业也该反省,给环卫工人“送清凉”要实实在,要用良心去献爱心,把责任装在心里,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安定。
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监管力度,使广大企业和用人单位增强责任意识,将维护普通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视为己任,实实在在地关心每一位普通劳动者。只有这样,才能把“送清凉”这样的好事做实做好,杜绝好事“作秀”,把关爱真正送给普通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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