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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知道,多少摄氏度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许多人只是模糊中有这个概念,对具体规定内容却不一定了解。还有人以为,夏天单位送点清凉饮料,就是发放高温补贴了。
随着夏季高温期来临,全国安监总局等部门和各地有关部门陆续发文,要求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全国总工会新闻发言人近日还表示,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但据中新网报道,有网友反映多年没有领到高温津贴,有许多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已经数年没有进行调整。
也就是说,防暑降温工作在一些地方恐怕还存在一头热一头冷的问题。一方面,政策三令五申,反复强调。另一方面,有些企业置若罔闻,能省则省;有的企业随便发点清凉饮料,当作高温津贴搪塞了事。而劳动监察部门每年这时候则疲于奔命,面对不同企业不同问题,管也管不过来,以至于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都说要加大执法力度,可是谈何容易。
高温津贴落不到职工手里,让人无可奈何,事涉职工劳动环境乃至于生命健康的高温停工规定,同样面临类似尴尬,更令人气急。
按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37℃以上、40℃以下,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尽管如此,一些企业特别是工地也没把高温停工令放在心上,职工相关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形并不少见。
一负责劳动监察工作的基层干部,认为出现这种情形,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成效好坏也和执法力度有关。比如,工地浇筑混凝土的机器一旦开动就难以停下来,否则就要蒙受损失。这时候,就算气温符合标准,工程也不会因此停工。主观上,工地老板宁可发点补贴也不想停工,而有些工人也不会因此不干了。再加上执法人员不可能到每个工地现场监督,规定的执行情况也就可想而知。
这样一来,所谓高温停工令,在现实中也就陷入了空转的尴尬境地。看上去,每年这时候相关文件、报道层出不穷,氛围良好;而在实际中,许多职工特别是工地上的农民工,该干啥还得干啥,哪怕有维权热线,他们也不会去打。这些问题,想必相关部门也十分了解。
怎么解开这个死结?解铃还须系铃人。一是把相关规定提升到法规层面,以法律强制性加以推动,或是一种思路。二是各地因地制宜,出台更详尽更具有操作性的办法,也是一个方案。第三,鼓励企业工会等组织根据自身作业特点,与企业就防暑降温、高温停工等方面,签订专项集体合同。这在《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有专门规定。此外,加强劳动执法,加大违规惩罚力度,以及从公益诉讼、集体诉讼等层面,鼓励职工维权,也是不可或缺的标配。
涉及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和劳动安全,措施要做在前面,不能等出事了再行补救。很多事情,如果不停留于口头重视,办法总比问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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