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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正式入伏,今年以来最大范围的高温便应景来袭。中央气象台13日6时发布高温黄色预警,当天华北大部、黄淮、江淮西部、江汉、江南中西部、华南大部以及重庆、陕西关中等地有35~37℃的高温天气,部分地区将达39~40℃。(7月13日《北京晚报》)
从7月13日起,我们进入一年中气温最高,潮湿闷热的“三伏天”。与常年相比,今年三伏天更长一些,足有40天。同时,气象部门表示,受厄尔尼诺影响,亚洲国家将会面临热浪“烤”验,中国北方地区有可能出现极端高温。这种种迹象表明,今年夏天天气注定“不太平”。
“打败我的不是天真,是天真热。”“我和烤肉之间,只差一撮孜然”……近来我国多地遭遇烈日炙烤,关于高温的段子和调侃也在各种朋友圈、QQ空间广为流传。然而,现实中的高温酷热却并不幽默,而是会严重影响公众生产生活,危及生命健康。此前,杭州等地就曾发生环卫工高温下扫马路猝死事件。当高温热浪成为“全民公敌”,政府部门和全社会必须紧急行动起来。我们无法改变“烧烤模式”,但我们可以营造“制度清凉”,帮助广大民众经受住“烤”验。
其一,落实高温福利。2012年起施行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赋予了劳动者高温津贴、高温停工、防暑降温饮料等一系列高温福利,不过从执行情况来看,不少企业防暑降温措施形同虚设,劳动者高温福利沦为镜花水月。比如,多个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已经数年未涨,有的建筑工人5年都没领过高温津贴。而“超过40℃停止室外露天作业”的规定也被置若罔闻,仍有工人在炎炎烈日下战高温,斗酷暑。对此,各级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必须加强劳动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其二,改善工作环境。相比高温津贴,更重要的是改善工作环境,保障身心健康。尽管《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但究竟相应的劳动条件包括哪些方面,达到何种标准,语焉不详。有关部门有必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出台具体的劳动条件和保护标准,督促用人单位遵照执行,为劳动者尽可能提供一个凉爽舒适的工作环境。
其三,提供纳凉服务。近年来,一些地方市民纷纷到地铁站纳凉,折射出公众对于公共纳凉服务的需求。提供公共纳凉服务是政府部门应尽义务,更有助于低碳环保、节能减排。美国芝加哥就制定了“极热天气行动计划”,要求酷热天气里所有市政建筑都进入24小时制冷状态,免费开放供市民乘凉。我国各地也应出台规定,要求体育馆、图书馆、购物中心等公共场所,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主动向公众免费开放,为市民提供避暑纳凉服务。
其四,健全应急响应。以往,出现大范围高温等极端天气,气象部门都会发布预警信号,启动应急响应。事实上,高温不只是天气,更关乎民生。高温应急响应不应是气象部门的“独角戏”,各级政府更应制定预案,完善措施,从容不迫应对气象灾害,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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