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子”、头衔不应是人才评价的“标配”,真正的人才渴望以实绩论“英雄”。
“人才”是如今的热词,到处都在论述人才的重要,用人单位都在寻求各种人才。那么,什么样的人算人才?百度一下,说法很多,其实大同小异。《现代汉语词典》对“人才”的定义为“德才兼备的人,有一定特长的人”。这算不算标准姑且不论,至少有一点很明了:这个定义没有具体化的含义,譬如学历、职称等限制。应该说比较客观、宽泛。但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用人单位把握人才标准却都是看学历,看职称,或者其他什么称号。这样做看似公正,却往往使没有这些“硬件”的人才被忽视埋没。
现在,这种状况有望改变了。日前,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破除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为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在创新多元评价方式上,《意见》专门强调,避免简单通过“帽子”头衔评价人才。
这里的“帽子”、头衔所指,无非是学历、职称或各种称号之类。似乎有了这些,才能与人才沾边,其实不然。现实中,多少有学历、有职称、有各种称号者工作业绩平平,甚至名不副实?又有多少无学历、无职称、无称号者攻克了专业、技术难题,做出了重大贡献?不用引述资料,自己的身边就可以找到例证。因此,《意见》提出,破除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形成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评价人才唯学历、唯职称,在某些人的思想观念中形成了模式,体现在评价机制中就是固守“硬杠杠”,没有学历,连职称评定都很困难,“破格”都是例外,遑论被认定为人才?打破这种障碍,首先要转变思想观念,特别是那些握有人才评价权者的思想观念。认可唯才是举,才能改变评价机制。我们理解,评价机制的科学化即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社会化即改变评价“垄断”,独家裁定;市场化即按市场规律优胜劣汰,认定人才。
对于一线工人而言,这个《意见》有两点值得关注。
一是实行分类评价,要根据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的特点和职责,科学设置评价标准。一线职工只是统称,上述不同才是实际存在。承认不同特点、不同职责,才有可能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实事求是地认定不同的人才。而作不同的区分,则需要把评价权限下放给不同的用人单位,由用人者评价、认定自己需要的人才。这样做,用人单位和被评价者都有积极性,产生的实际效果也可望最佳。
二是大力推行代表性成果制度,注重代表性成果的质量、影响,合理设置使用论文论著、影响因子等评价指标。这里抛开论文论著不说,何谓“代表性成果”?就是指在本职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成果质量高、影响大,贡献者当然可以被认定为人才。这样的评价设置,自然也是科学的、合理的,为人才脱颖而出并且继续努力创造了条件。
“帽子”、头衔不应是人才评价的“标配”,真正的人才渴望以实绩论“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