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国务院办公厅26日公布了《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同日召开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工作。落实有关精神,重要一点是对节能减排不达标的责任人严格问责,决不能“心慈手软”。
“十二五”节能减排指标是全国人大批准的约束性指标,是中央政府向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必须如期完成。近年来,我国以雾霾为代表的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目标,部分指标进度滞后,环境事件时有发生,一些地方认识不完全适应新形势要求,形势十分严峻。为此,中央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
我国实现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目标难度较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发展方式严重粗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原因,也有经济转型升级进展缓慢、节能减排指标下达不科学、统计不全面等因素,但不少地方政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难辞其咎,也与节能减排问责制在一些地方得不到落实有关。
从“十二五”以来全国节能减排完成的情况来看,完成不好的地方往往是经济发展方式粗放,对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口惠而实不至”的地区。这些地方领导口头上对环境保护高度重视,实际上仍在搞“GDP崇拜”,把环境保护看作是对经济发展的拖累。
呼吸干净的空气、喝上放心的水,是人类生存的重要条件。要改善大气质量、遏制水污染和土壤污染,必须严格执行环保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
喊破嗓子,不如干出样子。当前,一些地方的环境污染已经成为老百姓高度关注的热点话题。在许多地方,环境污染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重要制约因素。要促使地方政府转变发展思路,真心实意地重视环境保护、推进节能减排,必须加快政绩考核体制机制改革,对那些在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上口是心非的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落实问责制,依法依规给予应有的处罚,不能“心慈手软”,不搞“下不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