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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巡视组近期通报6家央企巡视意见,指出了一些主要问题,如“投资项目亏损严重”。一些央企虽处于亏损状态,但其业务招待费并不低,如中盐2010年为7557万元,2011年为8703万元。
2012年荣登A股市场之首的一家央企,业务招待费竟高达8.37亿元!数千万与数亿还差一个数量级,问题是,天价业务招待费也花了,企业还处于亏损状态,如此难看的业绩怎么对得起国有资产出资人?
所谓的“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了生产、经营合理需要而发生支付的应酬费用。然而,很多时候它就是一个“筐”,合理不合理的、合法不合法的,甚至个人、家人吃喝玩乐消费都可以往里装。
央企高管频频落马,而且一查就是一窝,中石油、中移动、中核总公司等都榜上有名,令人触目惊心。《2011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显示,国企犯罪高管平均每人贪腐3380万元。央企高管若涉腐败,贪腐数额以及造成的损失,远非一般国企高管可比。企业铺张浪费、高管腐败只是天价招待费导出风险的一个方面,更严重后果还在于,如果它变成贿赂金,为获得项目而行贿,不但助长社会腐败之风,还涉嫌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可以说,央企天价招待费是不合理的,对社会、经济大环境也是有害的。
企业完全不招待不行,完全杜绝招待费用不现实,哪怕有行政撑腰的央企也不能免俗,作为国资出资人,公众只希望将招待费用控制在合理、合法的范围,用到应该用的地方,而不是现在这种自我授权、自说自话的状态。因为垄断的存在,难以通过市场竞争来发现价格、控制成本,因此有必要设计出更加合理、有效的制度安排,一方面是对权力、利益和决策过程进行横向制衡,提高决策的公开性与民主性;一方面是监管部门对天价招待费中可能藏匿的靡费公帑、贪污腐败等进行追究和问责,架一条管理者不敢随便触碰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