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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媒体披露了原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被查处的原由——涉嫌利用专利,在天津交通领域牟取不正当利益。 武长顺是个“发明家”,还真是不含糊。检索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会蹦出一长串让你吃惊的数字:武长顺竟发明、“领衔”发明了35项专利。主要有交通信号灯、人体血液酒精含量检测仪、隔离护栏、标识牌、公路交通视频监控系统、警务查询终端、警用电击器等等,涉及智能交通、交通设施、城市技术防范网络体系、警用设备等领域。
与一般可能被束之高阁的发明不同,武长顺的发明,那可是发明一个推广一个,铺天盖地、影响整个天津卫的。蹊跷的是,推广其专利的公司多有公安背景,公司经营范围也与武长顺的管理领域多有重合。
以往,听说过有的贪官刻意玩古玩、玩字画、玩石头,为的是能应对“雅贿”,不显山不露水,还附庸了风雅,显得自个挺高深、挺有文化。还有,练书法,刷几把刷子拿出去就骗个高价。如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这一手玩得就很溜。
没想到的是,而今,不擅长“文”而专攻“理”,利用“专利”、当“发明家”,也能异曲同工。并且,全市推广、大面积推广,功效是与前者不可同日而语的。
不知道未被发现、未被曝光的类似的贪官“发明家”还有多少,也不知道这些“发明家”普遍收益几何,有一点可以肯定,吃“发明家”“专利”这碗饭的,武长顺不会是头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腐败的歪点子,不仅他一个人想得出。不是吗?
原重庆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就远比武长顺厉害得多——王立军曾发明了150项专利,是武长顺的好几倍!据媒体报道,王立军的这些专利,“获利惊人”。 若武长顺果然是个“发明家”,我们不仅要对其才能投以钦佩的目光,更应对其“发明”贡献中国、贡献人类而鼓掌。然而,仔细审视武长顺的发明,便不难发现其中的奥秘——35项专利中,除4项为武长顺“单独发明”外,其它31项,均为武长顺与多人共同发明,武长顺为“领衔”发明人。
而与武长顺一起发明专利的人员,几乎均为公安局科技管理处、交管局设施处等领域技术人员或领导。也就是说,这些“发明”,武长顺不过只是挂了个名,甚或说,其有霸占或剽窃别人科研成果之嫌疑。由此,其“单独发明”,也大值得怀疑。
不仅如此,从“发明”到应用,从选择企业、“合作”企业,到生产、安装、使用、更新、淘汰、升级,武长顺俨然全程把持、垄断,上下游通吃,且一吃就是十几年。据报道,武长顺领衔发明的交通信号灯,曾两次在天津大规模推广。按照规定,武长顺由此可获得5%的报酬。这个5%的具体数目究竟是多少,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参照如下的数据,即不难判断出,这定然不会是个小数目——《2010年天津市道路交通的管理规划》中,关于天津市道路交通智能管理系统建设,资金结算总计为22.9亿元。
“发明”也好,“专利”也罢,其实不过就是权力老大、权力至上以及一言堂、一把手独断专行催生出的一枚坏蛋。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近水楼台先得月,已然被各行各业的贪官们演绎得炉火纯青。
我相信,作为武长顺的下属,对于“发明家”武长顺的这点“猫腻”,应该早就是心知肚明、门儿清的。武长顺之所以能长久戴着“发明家”的高帽子招摇过市,长久未被戳穿,一是因为,当今,这样的下属发明、领导“领衔”,下属工作、领导摘桃子已成惯例,乃大行其道的潜规则;二是因为,下属势单力薄,不愿意鱼死网破予以戳穿。其实,依当下的情势,鱼死了,网也破不了,徒然牺牲,腐败会更张狂;三是因为,这样的事情太多、这样的情形太过普遍,人们对之早已绝望透顶,只好听之任之。
“发明家”武长顺,从1999年就开始迷恋“发明”,就开始对“专利”孜孜以求。十几年过去了,他的“发明”车载斗量,他仅靠“5%”一项所得的家财,恐怕也远不只如报道的那样,只是查抄出12皮卡车的物品吧?
可以肯定的是,只要权力不被关进笼子里,只要畸形的权力依然淫威社会生活、淫威民众,武长顺这样的“发明家”,定然会层出不穷。靠权力自肥的贪腐行为,定然也会与时俱进、花样翻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