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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 星:工会福利待遇不应分“等级”
//www.workercn.cn2014-10-21来源: 中工网—《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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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某单位为职工发送“体检卡”——正式在编职工和聘用员工是两个版本,大福利和小福利。事隔不久,工会又开始着手为正式在编职工办理另一项福利,每逢职工过生日那天,工会都会给过生日的在职正式职工及时送上一个“生日蛋糕”,聘用职工靠边。

  正式职工认为,聘用工不是工会会员,没有交会费,就不应该享受该福利。聘用职工也希望加入工会组织,“娘家人”工会以没有政策支持设置门槛不接收——聘用工找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职工的“娘家”,聘用员工没“娘家”。

  《中国工会章程》第一章第一条规定:凡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机关中从事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职工,不分性别、民族、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者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聘用工属工人,是工人就有加入工会的权利。《劳动法》颁布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用人单位各种身份的职工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也就是说,自《劳动法》施行之日起,“聘用工或临时工”这一概念就已经退出人力资源市场了。而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则更彻底地取消了“聘用工或临时工”一说。

  作为工会组织,福利待遇分等级,何谈关心职工群众生活、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发挥职工群众的主人翁意识?

  笔者认为,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是工会的最大优势,脱离职工群众是工会的最大危险。职工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服务好职工是工会工作的责任。工会组织应着力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职工的参与热情和创造力,必将有力地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全面发展。这样就会让职工始终感觉到工会组织是他们的“娘家人”,使工会组织的温暖得到充分体现,始终把保持与职工密切联系作为工会工作的生命线,才能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应有的作用。

  诚然,只有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遇事同他们商量,与他们同甘共苦。使他们切实感到工会是自己的组织,才能保持工会工作旺盛的生命力。作为“娘家人”的工会组织,必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要心里装着职工,凡事想着职工,工作依靠职工,做到职工群众利益无小事,集中他们的智慧,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反映他们的呼声。带着深厚的感情,全面做好关心职工群众生活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尽心竭力把涉及职工利益的事情办好,使职工及时得到应该得到的实惠,及时感受发展的成果,享受发展带来的实惠。要从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切实把关心职工生活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但愿工会不再歧视“聘用工”,愿工会福利待遇不再有“大包”和“小包”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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