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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 敏:该给“居家养老”上紧发条了
//www.workercn.cn2014-10-31来源: 中工网—《辽宁职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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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有媒体报道了一起发生在浙江嘉兴的令人唏嘘的事:一位在上海工作的儿子,给父母打电话时发现一直无人接听。儿子放心不下,从上海赶回嘉兴,发现双亲已去世多日。据推测,母亲患有老年痴呆,平时靠父亲照顾,可能是老父亲发生意外以后,老母亲失去了照顾,从而活活饿死在床上。

  空巢老人独死家中的惨剧已不是第一次发生,每次都让人不忍卒睹,是家庭悲剧,也是社会之痛。老人的意外离世,提醒我们,空巢老人居家养老的短板亟须尽快补足,该给居家养老上紧发条了。

  传统的养老模式主要是以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为主。但是,从现在的实际来看,机构养老床位数量严重不足,远远无法满足老年人口增加的需要。以广州为例,从2013年开始,每年增加的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量都在一万张左右,计划2015年达到5.6万张,但即使如此大的力度,每一千位老人拥有的床位数也仅有40张。而社区养老模式还在实践探索中,未形成气候。因此,居家养老一直是主要的养老方式。事实上,早在2011年2月,民政部发布《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其中提出“9073”的养老方针,也反映出了我国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的现状:90%家庭养老,7%社区养老,3%机构养老。

  可是,目前在居家养老的支持与配套上,却存在着比较大的短板。从1999年,中国60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比例达10%,按照国际通行标准,正式成为人口老龄型国家。老龄化问题引起国家重视,相继颁布《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等措施。但是,现有扶持政策中过多倾斜于机构养老、社会养老,而对于更需要支持的居家养老关注不够。

  事实上,居家养老要真正成为养老服务体系的支柱,不是一个家庭能够自己解决的事儿,而需要政府、社会、家庭三条腿走路,创新养老模式,尽快补齐短板。

  其一,政府应出台政策,鼓励父母与子女一同居住。比如,如果子女买房接父母同住,可在税收上进行减免。老人如愿意落户子女居住地,也应该给予政策保障。在假期上,应该给子女探视父母提供更多的方便。目前已有一些地方进行各种创新。其二,社区应发动社会组织,做好服务工作。比如,招募一些志愿者,对本社区的老人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解决一些生活上的困难。如果每天都有人能上门探望一下独居的老人,或者打个电话问候一下,浙江嘉兴的这次两老人死亡的惨剧就不会发生。其三,子女要尽到照顾父母的责任。有的子女因为种种原因,不能或不愿“常回家看看”,法律也要保障老人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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