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金凤:“开车玩手机”入罪值得商榷
//www.workercn.cn2014-11-05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分享到: | 更多 |
司机开车玩手机,这样的情景生活中并不少见。近日,这一现象也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关注,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审议中,有与会人员建议,将开车玩手机的行为也纳入危险驾驶罪。(11月3日中国广播网)
司机的一次低头,就有可能带走一条鲜活性命,这种不可挽回的车祸恶果,不能接受。从法理上规避“低头”行为,惩罚不良举动,理应点赞支持。不过,将“开车玩手机”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直接入罪,未免不太合适。
首先,“玩手机入罪”有用典过重之嫌。司机开车玩手机造成的“盲驾”,确实危及人的生命安全,有一定危害性,但无论从主客观来说,它的社会伤害性都远不及酒驾或毒驾。
其次,“入罪”与刑罚轻缓化方向相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交通法规已经作了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2分。这种惩罚已经对司机起到惩戒和警示作用。
最后,“开车玩手机”是个模糊的概念,在证据获取时恐难执行。什么样的“玩”法该判罪,有罪无罪的“玩”之边界在哪里,这些亟待回答的问题于法律上恐难厘清。在没有明确边界的情况下,对法条动来动去反而会遭人诟病。杜绝恶性结果,并不一定要给所有危险环节使上最严手段。
编辑: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