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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后,只将其中一小部分上缴至廉政账户,却将大部分的款项收入囊中。昨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制造这一清廉假象的六安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魏力生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六安市金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19日《京华时报》)
廉政账户的设立,旨在让党员干部通过上缴其收受的“无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现金、有价证券,促进自身廉洁自律。然而魏力生却在收受贿赂后,只将其中一小部分上缴至廉政账户,把大部分款项据为己有。一边上缴贿款向党表示自己的为官清廉,而另一边却利用职务之便继续收受着贿赂。
不得不说,魏力生把上缴廉政账户作为自己收受贿赂的掩饰,自以为很是聪明的做法,实则是掩耳盗铃,最终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古语有云:“官清,非仅不名一钱,须兼廉明二义。廉者,一尘不染;明者,一毫不蔽,兼之,斯可谓清。”现如今的“官清”,面对复杂多变的“送礼花招”,保持自身的“一尘不染”“一毫不蔽”难上加难。廉政账户的设立就是从预防腐败的角度出发为腐败官员开通一条自我挽救的通道,挽救濒临犯罪边缘的党员干部。而案件中的魏力生却把“自救通道”当做自己贪污腐败的安全保险,心存侥幸,以求自己贪得贿款心安理得。
以史为鉴,官员的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直接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魏力生错把将上缴廉政账户的款作为自己逃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保护费”,不只欺骗了党和人民,更欺骗了自己。“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要拿百姓赋予的权力来为民服务。为官清廉,于生活,耐得住勤俭清贫;于工作,抵得住金钱诱惑。要真正向百姓、向国家表示自己的清廉,就要从实际生活中做起,从日常工作中做起,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实实在在办事,用身体力行来向国家、向百姓证明自己的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