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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广阔:城市治理电动车要多点“民生视角”
//www.workercn.cn2014-11-28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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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日,清远市工商局直属分局向市区所有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发出通知,要求在2014年12月4日前必须停止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对逾期不整改,继续销售超标电动车的行为,工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对于市民目前在用的超标电动车,或划为摩托车管理,实行上牌、考驾照等。(11月27日《清远日报》)

  电动车在国内兴起不过10多年的时间,但因为其价格便宜、使用方便而迅速流行起来,目前已经成为城市居民,尤其是工薪阶层、低收入群体最为主要的代步工具。虽然电动车为百姓的交通出行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因为很多超标电动车速度越来越快、重量也越来越重,再加上一些驾驶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

  鉴于此,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出台政策、采取措施对电动车实行治理,包括划定区域或路线对电动车实行禁行;禁止商家继续销售超标电动车;对电动车实行登记上牌甚至是要求考取驾照等。应该说,对城市电动车进行规范和治理的城市管理思路是没有错的,但是在具体的管理举措上,则应该多些“民生视角”。正如笔者前面所说,电动车是城市工薪阶层、低收入群体的主要代步工具,对于这些目前还买不起家庭轿车的人来说,如果一刀切式的禁止电动车上路,实际上是对这一群体利益的一种侵害。

  更何况,电动车没有尾气排放的问题,算是一种绿色出行方式,城市应该有它们的一席之地。反过来说,如果彻底禁止电动车上路或者是出台的限制措施太多,让市民使用电动车失去了原来的便利性,很多城市家庭可能只好多攒点钱,咬咬牙购买家庭轿车作为代步工具了。如此一来,对于目前城市早已存在的交通拥堵、尾气排放、空气污染等问题,将变得更加严重。

  所以对于政府来说,最好的办法在禁止超标电动车销售,并且逐步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的同时,对不超标电动车“网开一面”。在这个基础之上,加强对电动车的日常管理,避免其各种负面影响。至于一些城市采取的对目前在用的超标电动车划入摩托车管理,采取上牌和要求考取驾照等,也要区别看待。给电动车上牌我觉得很有必要,毕竟这样可以方便有关部门的日常管理,也避免一些电动车肇事以后逃逸,但是说到驾驶电动车要考取驾照,恐怕就很难得到公众的认同。一则,驾驶电动车确实不需要什么过硬的驾驶技术,就像骑自行车不需要驾照一样,考驾照纯属多余;二是既然要考驾照,势必就不是免费的,这又加重了市民的经济负担,甚至滋生了某些部门的权力寻租空间。

  不管怎么说,加强对城市电动车的管理是大势所趋,但在如何管理上,政府却理应多点“民生视角”,充分考虑百姓的现实需要和以更加低廉、便捷方式出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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