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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有一只流浪狗经常蹲坐在教室板凳作听课状,深得学生喜爱,一时蹿红网络。近日,该校发起清理校园流浪狗行动,这只被昵称为“学霸狗”的流浪狗被打死后扔在了垃圾桶里,许多学生对此表达了愤怒之情。
爱狗人士、动物保护主义者对杀狗行为进行批评的同时,相关报道密集见诸报端,对此讨论也愈加深入。流浪狗,“打得”还是“打不得”的争论,本身就代表了文明的张力。近些年,这个话题引发了如何安置生灵等严肃话题的讨论。笔者以为,个体捕杀流浪动物的行为不涉及强制干预,因此,对于话题讨论结果应该呈开放的态度。至于高校联动清理流浪狗运动,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20世纪50年代,举国消灭麻雀、内蒙古草原大规模灭狼的运动。所以,以此背景看待这一话题,对学校集体捕杀流浪狗的讨论理应更慎重一些。
对于捕杀流浪狗,支持者和反对者所持的理由似乎同等充分。支持捕杀者大抵信奉“以人为本”的伦理起点,并以习俗延续和文化传承为依据。在此基础上,无论是打狗为保人安全的理由,还是“人的事儿都操心不过来还操心狗”的怨言,其实都是对“以人为本”的附会。而反对者的终极伦理依据,则是人道主义伦理在动物界的延伸,而近来发展出的伴侣动物的伦理观,乃至节制人的欲望、保持物种多样性的观点等,又都是对人道主义的附会。
当然,这些争论也提示我们,在道德和法律之间,应该留有彼此协调的空间。在一个进步的、文明的社会里,任何一项变革都需要空间和时间。保护人也好、爱护动物也罢,其最佳结果,就是双方都呈正向的社会反应。无疑,社会舆论和公益机构的工作,让人道主义往前推进了一大步——人们意识到,消灭一个动物,不论出于什么原因,起码不能变作一场公开的暴力表演,而是应该更文明一些。许多国家对于流浪动物的处理有诸多经验,如建立流浪动物救治站、定期打疫苗防治病患等,不少国家还制定了类似《动物法》等相关法律,这比起简单地捕杀,其做法都更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