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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辉:限制老赖出行
//www.workercn.cn2014-12-17来源: 中工网—《辽宁职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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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近日透露,在以往禁乘飞机、列车软卧的基础上,拟进一步限制“老赖”乘坐高铁、动车和轮船。“老赖”是一个很严峻的社会问题,在民间,“老赖”肆意赖账,常常导致一些家庭和企业蒙受损失,有的甚至因此破产;在金融领域,由于“老赖”疯狂赖账,经济社会发展不得不背负沉重包袱。中国农业银行2007年就曾用7000亿元来冲抵呆账烂账,“老赖赖账,国家财政被迫解决”。

  去年10月1日,最高法《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70余万名“老赖”信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这些人禁乘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办理信用卡、贷款,起到了一定的惩戒作用。

  限制“老赖”出行只是第一步,它有作用但作用有限:限制“老赖”坐飞机、坐高铁,毕竟有个限度,不可能无限度延伸下去,否则于法无据。治本之道还在于依法构建一个全方位治理失信的体系。其一,加快建成社会征信系统。央行在这方面有一些探索,但局限性很明显,如何尽快将其推进铺开是一个亟待求解的问题。其二,严格执法破除“执行难”。“老赖”把财产转移他处,收集证据、发现财产困难,这是显性的难。隐形的难,难在执法软,执行不到位。比如,在警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有些地方对赖账这类经济案件认识不够,认为它的社会危害较轻。认识上的不足,常常令经侦案件在所有案件中叨陪末座,客观上纵容了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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