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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真相和正义,终于敲响了呼格吉勒图家的大门。一纸姗姗来迟的无罪判决书,虽然无法令18年前枉死的那个年轻人复生,却洗刷了不应由这个名字承受的罪名。正义如同燃烧的柴火,温暖了寒风凛冽的冬日,也温暖了所有信仰法治者的心。2014年12月15日,必将成为中国法治史上一个值得铭记的时刻。
尽管“呼格吉勒图案”只是极端个例,但正如培根所言,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不公正的审判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会因一些冤假错案的出现而动摇,也会因一些陈年旧案被纠错而有所复原。“呼格吉勒图案”成功“翻案”,就让人们感受到了法治的进步。
呼格吉勒图沉冤昭雪,给中国法治史抹掉了一个污点,同时增加了一个亮点。在各媒体关于“翻案”时刻的报道中,令人印象最深的是呼格吉勒图父母的厚道——他们始终相信法律会还儿子一个公道,所以一刻也不曾放弃对真相的追寻;12月5日,在再审前向法院提交诉求时,他们唯一的诉求竟是“请求法院依法公正、公平地判决”,这点令法官都深感震惊。对照呼格吉勒图父母的厚道朴实,当年那些办案人员、相关领导做何感想?
以此反思这桩错案的办案过程,呼格吉勒图18年前之所以被仓促定罪,或许正是因为一些办案人员不够厚道。现在回看一些与“呼格吉勒图案”相关的记录,无论是取证手段、证据链完整性还是立案程序,都存在明显瑕疵。当年那些办案人员,很可能对这一点也心知肚明,但正因为缺乏呼格吉勒图父母的那种简单和厚道,因为有太多的算计和利益考量,一些人将错就错地将冤案办成了“铁案”。
如果法律是一部机器,公检法机关就是给这部机器赋予生命的灵魂。要是“呼格吉勒图案”每个环节的工作人员都能更纯粹一些、厚道一些,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守道德底线和职业底线,呼格吉勒图或许不会在案件还有诸多疑点的情况下被判死刑——即使被判死刑,后来的“翻案”之路也不会如此漫长和艰辛。
当然,要让公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能完全指望公检法工作人员的“厚道”及他们对道德底线和职业底线的坚守。归根究底,实现司法公正,需要有一套健全的制度。一方面,要保障公检法之间的相互制衡,从源头上杜绝冤假错案的产生;另一方面,要有完善的纠错机制,让蒙冤者能够依法主张自己的诉求,而不是将伸张正义寄望于领导批示、“死人复活”等偶然因素。
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公众一边为这个结果感到高兴,一边呼吁不能以此作为“呼格吉勒图案”的终点。所幸的是,根据最新消息,内蒙古公安厅已经组成调查组,开始依法调查当年所有参与办案的警员,包括当年主办此案的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我们期待有关部门能依法问责相关责任人,更期待能以“呼格吉勒图案”翻案为契机,以制度建设助推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