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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通知称,去年11月下旬以来,已会同有关部门共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自此,中国农产品领域已没有政府定价项目。此外,从这一轮价格改革从类型上来看,服务类的价格占到了大头,鼓励市场通过竞争提供质优价廉的多样化服务。
早在2013年11月中旬,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即指出,“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要求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但直到一年之后,国务院才开始全面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事宜,要求抓紧制定价格改革方案,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公开透明的市场化定价,改革能源、交通、环保等价格形成机制,稳步放开与居民生活没有直接关系的绝大部分专业服务价格。
国家发改委即开始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8个文件,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而这只是此轮价格改革推出的第一批,其后还会公布第二批、第三批,包括医药服务价格改革和能源价格改革。
从目前第一批发布的七项价格放开清单来看,与民众出行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领域的价格放开占了三项,包括铁路运输价格、民航中的货运价格和部分客运价格、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其他与日常民生密切相关的还有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等。
显然,价格改革操刀者希望通过打破相关领域的垄断,加强竞争来进一步扩大有效供给,让民众在出行或消费相关产品服务时,可以在诸多选项中选择对自己更为便利、成本更低的一种。用经济学上的术语来说,这是在维护消费者主权,使贵的商品或服务比以前更便宜、更便利。
而对还需要进一步大力推进的能源等领域的价格改革,其主要目标是通过价格回归价值,让价格真实地反映商品的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消费,以切实推动环境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在限制消费者滥权,让便宜的变得更贵。
此外,在与民众生活更为紧密的医药医疗领域,其价格改革的导向路径可能是涨跌互现,一方面让价格合理反映医疗服务的成本和价值,另一方面通过合理竞争和简政放权等措施降低药品价格,引导民众合理选择医院就医,以解决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痼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