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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峰:“拾金不昧歌”在警察叔叔那里唱跑了调儿?
//www.workercn.cn2015-01-06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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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安阳电视台日前播出一则《初中生捡到3700元,交警察后2200元蹊跷消失》的报道——当地两名中学生在捡到3700元钱包后,如数交给110民警,可当失主领取钱包时,其中2200元却不翼而飞。(1月4日《半岛都市报》)

  一面是初中生拾金不昧、将捡拾的钱包主动交给“警察叔叔”;一面却是“警察叔叔”大昧良心,侵占上交钱包中财物。如此真相不仅令人大跌眼镜,而且极其荒诞反讽;不仅对失主的财物直接构成了侵害,而且辜负了民众对于人民警察的信任;不仅涉嫌违法,更玷污了人民警察的职业形象。

  众所周知,“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是一首传唱了好几代人的儿歌,但现在面对“警察昧心侵占拾金不昧财物”的事实,人们势必会疑问,这样的儿歌是否还能继续传唱下去——我们是否还有底气继续教育孩子们拾金不昧、“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无论是从基本的职业道德操守,还是法律法规的角度,上述“民警侵占失主财物”行为的性质恶劣,应该严肃处理。否则,势必会影响警察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职责的落实,而且关乎人民警察队伍的纯洁及其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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