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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载,浙江宁海一网友爆料称,今年公司发的年终奖居然是三箱辣条和两瓶酱油。
中央推出“八项规定”后,节假日福利便成为重点遏制的对象,甚至连一张贺年卡、一块月饼等灰色腐败都不放过。不过须澄清的是,反腐败不能等同于反福利,二者不能混淆。也就是说,企业该发的福利,一个都不能少;不该发的“腐利”,一个都不能多。反腐败,反的是机关事业和国企乱发年终奖和福利的腐败,而不是反掉正常的职工福利。
但是,有些企业却当起了“歪嘴和尚”,故意将好经念歪,目的就是拿反腐当借口,将职工正常的年终奖或福利“省略”掉,甚至发放一些“奇葩”的福利来搪塞职工,一些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尤甚。
譬如发过期的酱油,发南瓜、大葱,甚至发酒,这些物品并非职工的“所爱”,发到手里也是“鸡肋”。也难怪乎有的职工将两捆福利大葱扛回家后,因为弄得满屋子大葱味而遭到老婆的一顿臭骂。试想,像这等“奇葩”的年终福利,怎能不寒了职工的心。
什么性质的单位、发放的福利违背政策,无论是单位领导还是职工,其实都心知肚明。同理,一个单位该发福利、发什么的福利,职工也是心如明镜,岂是随便糊弄的?
但是个别企业尤其一些私企、民企,自作聪明,掩耳盗铃,总是借官场反腐之名,刻意将企业职工的福利归零,这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套用“民心不可欺”这句话,职工之心也是不可欺的。老板不用真诚与善意对待职工,动辄还糊弄、欺骗职工,该发的福利不发,甚至拿过期的酱油和大葱、南瓜羞辱职工,职工们能安心、好好给老板干活吗?估计很悬!
最近,全国总工会发声,强调在反腐的同时,应该积极推进普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正常福利,改善职工住宿、就餐、医疗等集体福利,加大对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等。总之,反腐不应该反职工福利,请别歪曲反腐本意。民营、私营企业也别欺员工太甚,群众的智慧无穷,把员工都弄伤心透了,出于生活不能炒老板鱿鱼,大家给你磨洋工、打哈哈总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