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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法院为老赖设‘羞辱墙’:公开个人信息”,这是1月25日刊登在参考消息网上的一条“出口转内销”的消息,说“由于拖欠欠款,中国一家法院在公共广场上曝光了50名个人和4家企业法人的名字和他们所犯过错,用了一种现代公开羞辱的方式。”
对于老赖,特别是对于那些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赖,可谓人人得以口诛笔伐。因此,网友跟帖,对此举纷纷表示赞同。我认为,把他们的信息公开,让大家都知道这些人的不讲信誉,从此在大众面前抬不起头,没有人敢和他做生意,没有银行敢给他贷款,没有企业请他做工程,让他们寸步难行,确实让人解气。况且已经法院判决的案件,原本就是公开的信息,也不存在所谓的“隐私”。然而,我还是认为,“羞辱”,并不是治老赖的好办法。治老赖,最可靠、最有效的办法还是要靠法律,靠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据统计,从2011年以来,劳动保障部门受理的欠薪案件,不仅没有减少,反而逐年增加。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刑法对恶意欠薪的行为并没有发挥刑法的威力。立案难、查处难、执行难,使一些欠薪案件无法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以我猜测,长沙法院在“羞辱墙”上公布的50名老赖,如果他们能够按照法院的判决,及时支付欠薪,相信不会登上“羞辱墙”遭受如此的“羞辱”,恐怕都是“你判你的,我欠我的,你奈我何”式的老赖,毋怪网友要问:法律的执行力在哪里?
我们知道,法律的权威就在于它拥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如果刑法判决的执行,也要靠“羞辱墙”的“羞辱”才能实现,这样的“羞辱”,不仅是“羞辱”了欠薪的老赖,恐怕也会“羞辱”了法院,暴露了法院强制执行力度严重不足的无奈,更使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受到了不应有的“羞辱”。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不让老赖面对神圣的法律审判太任性,更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羞辱不是治老赖的好办法,要让老赖不敢赖,最好办法就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想在法律面前玩花招,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