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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勇:讨薪维权,相信法律也要注重证据
//www.workercn.cn2015-02-02来源: 中工网—《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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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州市谯城区耿某在遭遇劳务费拖欠追讨未果的情况下,选择走正确的路径,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值得我们鼓励和赞扬。但是其诉讼结果的失败,却给广大农民工朋友诸多启示。

  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本没有什么错,但法院在审理和裁决讨薪案件中,依靠的是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而不是当事人无凭无据的陈述。分析耿某讨薪维权官司败诉的根本原因,正如法院所认为,而耿某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与公司之间存在雇佣关系,或者与武某之间有过结算、存在拖欠其劳务费之事实。故而他的诉请没有得到支持。

  对于耿某来说,法院的两审判决似乎显得有些不公正,但是事实上也不难理解,尽管他说的或许是事实,而法官也或许从内心里想支持他,但法官总不能在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凭借他个人的陈述来判决案件。

  与此,耿某向记者表述了一个细节,也是农民工在维权之前或者说在务工时就应该注意的。他说,在劳务费被拖欠之后,多次电话联系武某被拒绝,当他想同时将武某告上法院的时候,除了知道武某的姓名和性别外,其他包括武某的身份证信息、住址等基本情况都一无所知,由此导致无法立案。

  在长期接触农民工讨薪的案例中,笔者发现,很多农民工朋友平时务工不注意收集证据资料,遇到讨薪的时候,主张常常就是一句话,“我就是在这里干的活儿,就是要问这里的老板要血汗钱”。而具体该问哪个老板要钱,他们也是一会儿东一会儿西的。更有农民工朋友平时只管干活,竟不知道所干工程的具体地址、业主和建筑公司的名称、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在讨薪投诉时常常让受理单位哭笑不得,并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工作量。其实,这些需要掌握的基本事项和信息,平时只要稍加注意就能够轻易得到。俗话说:“闲来收拾,忙时用”。才能做到有备无患。

  另外,笔者提醒各位农民工朋友,务工时或者被雇佣时,首先要记得签订劳务合同或者雇佣合同,约定好工程量、计量标准、劳务费或者工资计算方法、支付方式等内容,同时请求对方提供单位或者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并保存复印件。务工中,将所做工作及时让对方确认签字,务工结束后及时搞好结算。一旦遇到劳务费或者工资被拖欠,在讨薪时就不至于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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