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庹新岗:公园改名该顺应怎样的民意
//www.workercn.cn2015-02-13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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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长沙市园林局了解到,依据市民游客的要求,2014年12月底,经长沙市编委批准同意,长沙王陵公园恢复更名为长沙市望月公园。1993年开园的长沙市望月公园属湖南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园内因有西汉长沙王吴芮家族墓群而闻名遐迩,为此,长沙市望月公园于2003年曾更名为长沙王陵公园。(2月11日《长沙晚报》)

  从望月公园到王陵公园,又从王陵公园改回望月公园,对于这次公园改名,很多媒体用了“顺应民意”的说法。之所以改名,长者对“王陵”名称的普遍忌讳是主要原因之一。但在网络上也有声音,支持继续沿用王陵公园的名称。于是有人质疑,既然说顺应民意,为何又顾此失彼呢,民意之间是否有高下之分?

  综合相关报道,此次影响公园改名的民众意愿符合了“民意”的主要标准。第一,公园管理处提到“近两年,不少市民跟我们提过建议,说王陵公园叫起来不是很好听”,说明民众想要更名的愿望是持续的。第二,公园作为供市民休闲健身的公共场所,平时在此活动的主要是附近的居民,其中又以长者居多。他们普遍的忌讳应该被视作主要利益方的诉求。第三,在改名之前,去年9月,有关方面在附近居民中做了关于公园名称的民意调查。在提供的4个备选名称中,92%的居民选择了原名“望月公园”,满足多数一致性原则。所以,“公园改名,顺应民意”的说法,并无不妥。

  当前,政府在涉及民生的公共决策中,已经逐渐形成了从征求民意到论证分析、再到政策出台的主要脉络。若不能厘清民意概念,眉毛胡子一把抓,则极可能在众声喧哗中影响判断,做出错误决策。而概念明晰之后,仍需破除两个误区。

  首先,征求意见范围不能一味求大,它理应有优先次第之分,排在首位的是政策调整的直接利益方。比如说,公园更名主要应听取附近居民意见,我们不可能因为长沙的一个公园改名,就跑到株洲、湘潭去征求意见。同样,不了解本地情况泛泛而谈的声音也只能作为参考。

  其次,民意不能绑架常识和科学判断。公共决策的依据一方面是民意;另一方面则应该是专业、科学、充分的论证分析,必要时,甚至还要用到数据建模、分期试点等手段。大多数时候,二者之间是一致的,比如在社区公园定位上,发展旅游就该给居民休闲让位。而当民意与科学论证结果、常识和未来潮流有明显差异时,则需要谨慎对待。有时,做好解释工作,或许比调整政策的效果更好。

  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好比为听众弹奏音乐,既不能孤芳自赏,也不能专找牛来对牛弹琴。对于不同意见,应甄别它们与真正主流民意之间的关系。如此,方有助于做出正确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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