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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的身体固然重要,但我说的是体现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的“健康”。
“健康”与否,自己说了不算。白纸黑字才是见证。
2010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如实向组织报告婚姻、出国(境)、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14个方面的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
“健康”与否,不报或瞒报都是行不通的。实事求是才能对自己负责。
核查是检验报告内容真实性的关键环节。中央组织部2014年1月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明确了抽查核实工作的原则、项目、对象范围、方法、结果处理和纪律要求等。任何瞒天过海、糊弄组织的领导干部都将受到严肃处理,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领导干部的“健康”不仅是个人的事,更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一些领导干部“边腐边升”、“带病提拔”的现象极大地损害了党风政风,带坏了社风民风。
如果不及时清除腐烂的食物,就有可能使周围的变质;如果不有效控制得病的个例,就有可能暴发更大范围的疫情。
因此,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应该是“健康”的。努力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
当前,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都在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国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已基本完成了个人有关事项的集中填报工作,并就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郑重向组织作出书面“承诺”。
去年,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已有5名拟提拔的中管干部被取消提拔资格,有数十名厅局级、县处级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湖北省通过抽查核实将6名发现有问题的省管干部移交省纪委调查处理,在领导干部中产生了很大震慑。
党对腐败分子“零容忍”,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忠于党,忠于人民;老百姓对腐败分子深恶痛绝,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清正廉洁。作为领导干部,不能忘了自己的责任。
既然有责任意识,就应该如实向组织报告。只有拥有“健康”,才能对得起党,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