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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清建:请尊重并维护好职工“说走就走”的辞职权
//www.workercn.cn2015-04-16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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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4日,一封辞职信在朋友圈和微博热评如潮,被纷纷转发。信中写到辞职的理由仅有10个字:“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落款是一位顾姓人。信笺透露这位辞职者可能就职于河南省实验中学。如此任性且潇洒的辞职态度,让网友羡慕不已。有人评价这是“史上最具情怀的辞职信,没有之一”。(4月15日《三峡晚报》)

  说实话,图片上辞职理由的那10个字并没有书法精品的艺术美感,却一样挡不住网友盛赞“字太美了”;辞职信的主人也不是当下高度关注的跳槽群体——公务员,更别说什么示范和样本意义。人们关注的是这封辞职信的简单,虽然只有10个字,却把大家内心的想法说了出来,那就是“我也想跳槽”“老子早已不想干了”“也想去外边的世界看看”。此外,引起网友共鸣的还有说走就走的气魄,真是羡煞旁人。

  常人说完“也想去外边的世界看看”后,往往还跟着“可是我根本辞不了职”“可是我走后,混到现在的五险一金就得重交了”“可是我的奖金就没了”……正是这些现实羁绊,让这封本没有那么高艺术美感的简短辞职信走红网络。其实,很多人都有“想去外边的世界看看”的想法,也有一颗不安分的心,只是当下辞职的成本太高了。

  因此,应尊重并维护好职工“说走就走”的辞职权,正如劳动法规定了职工的一系列权利,当然也该有与单位结束合同的权利。但是你的单位是否会同意你辞职,要获得最终的辞职胜利你得过多少关?辞职后单位是否会如数发放你应得的奖金?而你到了其他单位或者城市,能否在之前缴纳基础上,继续缴纳你的五险一金?这些才是大多数人不敢辞职、羡慕任性辞职的关键所在。

  为确保职工“想去外边世界看看”的辞职权,应建立确保辞职权的制度和立法措施。首先,劳动部门和立法部门应完善相应法律,将单位恶意留人视为违法,并制定相应的惩罚举措。其次,将离职的限定条件进行合法性理清,比如奖金扣发、在单位待多长时间、达到什么级别之类全都划入恶意留人范围。再次,完善五险一金异单位异地的累计叠加和异地使用规定,别让换地就使五险一金的缴纳清零。

  这里的说走就走是指对自己的工作做好交接,如果违约的话当然也要承担违约责任。只要制度和立法保障到位,你也可以用10个字或者更少的字写出更具美感、更具情怀的辞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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