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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龙:处罚导游,该反省的不仅是导游
//www.workercn.cn2015-05-08来源: 中工网—《辽宁职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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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不满游客消费低而辱骂游客的云南导游陈春艳近日受到处罚: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拟对她做出吊销导游证的处罚,涉事旅行社也被责令停业整顿、旅行社直接负责人被罚款两万元,并将涉事导游及旅行社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

  导游骂游客的视频被放上网络之后,人们自然会对那位长篇教训游客的导游倍增恶感。跟过旅行团的人大多都有这样的经历:游览的时间本来就十分有限,却还会被导游隔三差五地引导到另一些“景点”——购物点。

  尽管中国游客对购物的狂热闻名世界,但并非所有购物点都是游客感兴趣的。中国游客感兴趣的是那些在国内买不到或者比国内便宜的东西,那当然在国外。而在国内旅游区的购物点,你能买到的东西却往往比外面更贵。于是在国内景区购物点,游客通常只是商品的游客,看的比买的要多。

  在中国游客的心目中,他们购买的只是风景而非商品,在景区的商店里买不买东西是自己的自由。那些不想进商店的游客,不责怪导游“导错地方”已算不错,导游如果还要逼迫游客购买,难免要受到反抗。

  “当事导游”陈春艳在接受采访时说,骂人确实不应该,但自己所带的团是低价团,合同上签的就是“旅游购物团”。只有游客购物消费,自己才拿得到带团的酬劳。“我按合同要进几个购物店。这引起了部分游客的不满,说导游黑心,还骂我、讽刺我。”

  从导游界得到的信息是,现在绝大部分导游都是拿计时工资,没有底薪也没有保险,带不到团就吃不上饭。90%多的导游没有基本工资,只有约半数有带团补贴,绝大部分都仰仗客人消费。这导致不少导游放弃了导游工作,甚至连报考导游的人数也在急剧减少。

  在西方国家,游客给导游小费是一种潜规则。导游的服务越好,收到的小费可能越多,这样,导游就会把精力用于服务上,而不是用在诱导游客购物上。但在我们国家,现在还不鼓励给小费和收小费,倘若导游的服务价值得不到体现,如何能指望导出良好的服务质量?

  在另一方面,国内的旅游团体竞争激烈,互相之间经常要打价格战。收费的低廉往往要与服务的低廉相匹配,而导游就成了夹在价格战中间的碰垫,承受来自旅行社与游客两方的压力。

  云南的这个导游是该好好反省并接受处罚,但仅仅要求导游反省显然是不公平的。我们的游客、旅行社乃至旅游政策等,都应该有所反省——“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任何人都不可能永远是只看风景不被看的纯粹观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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