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原创评论-正文
不能让气罐成“炸弹”
乔志峰
//www.workercn.cn2015-05-25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分享到:更多

  近日,郑州一男子违规充售液化气时,液化气罐爆炸,男子中度烧伤。记者走访郑州城中村,发现多家无资质的液化气充售店,有的就开在饭馆旁边,这个大家眼中的“危险品”,也有人冒险造假,有的液化气罐里40%是“假气”。管理部门表示,将加大对液化气非法充售店的排查力度,也欢迎市民积极举报。(5月4日《河南商报》)

  走在路上,笔者经常看到载着液化气罐的电动车甚至是汽车呼啸而过,对他们的安全十分担忧。液化气罐如果不能遵循安全规范进行严格的管理和使用,那就跟炸弹没有多大区别,并且还不是定时炸弹,而是随时都可能出事。为了赚钱违规充售液化气、往里边掺假,不仅是对消费者的坑害,更是把自己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反复出现的液化气罐爆炸事故,不知道能不能让那些被利益冲昏的头脑冷静下来?

  更需要对液化气罐问题给予清醒认识的,是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对此无疑也在进行打击,特别是发生爆炸事故后,更是加大了打击力度,要求各辖区对液化气非法充售店进行排查,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可是,很多液化气非法销售点依然存在的现实,说明排查和打击的力度依然有待加强,并且不能满足于日常的巡查,而是要采取拉网式的全方位、无死角的普查。

  不让任何一个非法充售店蒙混过关,并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们从媒体的报道中看到,作为外行的记者,进行走访时就发现了很多销售点。记者能做到的事情,监管部门没理由做不到。发现和查处这些非法充售店,并不是什么难事儿,考验的是监管部门的责任心和决心。市民主动配合、积极举报很重要,监管部门拿出实际行动来更重要。绝不能让液化气罐成为危害公众安全的“炸弹”。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