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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后”猪蹄、“80后”鸡翅……有的比一些年轻人年纪还大的“僵尸肉”通过走私入境,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宵夜摊、餐厅。这些肉有的来自疫区,有的严重过期,用化学药剂加工调味品后居然摇身一变成为“卖相”极佳的“美味佳肴”,威胁着百姓的食品安全。6月,海关总署在国内14省份打击冻品走私,初估全案货值超30亿元人民币,包括冻鸡翅、冻牛肉、冻牛猪副产品等10万余吨。(6月24日《北京青年报》)
据业内人士介绍,“僵尸肉”的走私运输条件恶劣,不断解冻等过程中容易滋生各种细菌,甚至在腐烂变质之后又被重新冷冻和“美容”再四处贩卖,有的“僵尸肉”甚至还来自禽流感、口蹄疫、疯牛病等疫区,有的“僵尸肉”竟有三四十年“肉龄”,其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简直不堪想象。那么,“僵尸肉”究竟是如何逃过层层监管,窜上百姓餐桌,威胁公众健康的?
一个显而易见的原因是,对走私“僵尸肉”者处罚太轻,不足以撼动其疯狂追逐经济利益的“雄心”。此前就有不少报道称,一些网络平台已成为走私冻肉的潜在销售渠道,但由于单笔成交额不大,未构成刑事犯罪,对其只能实施行政处罚;而对于一些线下餐厅,若不能证明其是在“明知”情况下购买和销售走私肉品,大多也只能对其行政处罚。而行政处罚,不外乎罚一点款,且有上限规定,而非根据货值处罚,难以“伤筋动骨”。甚至有可能与相关部门结成利益同盟——监管走私“僵尸肉”,就是为了收取一点罚款。
事实上,走私冻肉的暴利惊人,几个辗转,价格翻番。尤其“僵尸肉”,更是如此。曾有调查称,一吨冷冻走私鸡爪的进货价仅为四五千元,经过解冻、加工、包装后,一吨售价高达两三万元,如此暴利,令许多不法商人铤而走险。所以,一位知名企业家指出,目前走私最多的,不是电脑、黄金、宝石,而是肉类。不修改相关法律法规,重处走私冻肉者,又如何遏制得住这股走私暗流,杜绝“僵尸肉”流入百姓餐桌?
走私“僵尸肉”窜上百姓餐桌的另一重要原因,则在于多头管理,到底归谁管,谁也说不清楚。笔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商品予以质量监管;海关对进出口商品负有缉私之责;进出口商品进入国内流通市场之后,则由食药监部门监管。但像肉制品这类进口农产品,和农业、商务部门也有一定关系。这种“多龙治水”的监管格局,看似参与部门多、参与程度高,但常常是谁都在参与、谁都不认真管,出了问题还常常推诿和扯皮。
如此混乱的监管体制,必然导致监管不力,怎会不给走私冻肉者制造可乘之机?管理失序比市场失范更危险。所以,在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走私冻肉的处罚力度之时,还需对管理体制、机制作出必要调整,使走私冻肉到底归谁承担监管主责有个明确界定,同时建立食品安全和质量可追溯体系,建立督查及违法信息通报机制,加大严格问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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