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保护秋瑾的那把剑?
苑广阔
//www.workercn.cn2015-07-10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分享到: | 更多 |
绍兴世茂广场上有周恩来、鲁迅、秋瑾、贺知章等名人的铜像雕塑。其中秋瑾的雕像尤为传神,鉴湖女侠挥剑向天意气风发,许多市民都喜欢在旁边留影。不过,自从2010年雕像被安放在广场后,女侠的宝剑屡屡被盗。前天早上,宝剑又一次消失,这已是第七次了。(7月8日《钱江晚报》)
堂堂一代女侠,竟然连自己手中的剑都保护不了,但这显然不能怪她,毕竟这只是一座雕塑,那么到底应该由谁来保护女侠手中的这把剑,或者说由谁来归还她先前丢失的那些剑呢?
承担首要责任的,自然是广大市民游客。目前国家已经建立了游客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不文明行为的游客进行必要的惩戒和限制,那么现在不用“黑名单”,什么时候用呢?问题的关键在于,对于包括秋瑾铜像在内的这些城市雕塑,目前在管理上完全处于权责不明,管理不清的境地。那么既然我们的社会还远远没有达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状态,这些失去看护与管理主体的城市雕塑,就成了市民游客眼里的“无主之物”,谁想破坏就破坏,谁想拿走就拿走。
换言之,偷走秋瑾手中铜剑和王羲之身边铜鹅的,不仅仅只是市民游客,还有漏洞百出的管理制度,好不作为的管理部门。面对雕塑被破坏、盗窃的事件,当地文物局说归规划局管,规划局说自己只负责规划审批,不负责管理,管理属于广场或公园的物业管理部门,而物业又表示广场不是他们建设的,所以他们不方便安装摄像头来看护这些雕塑。你推我,我推你,最终把这些城市雕塑,推向了被破坏、被盗窃的境地。
保护秋瑾手中的剑和王羲之身边的鹅,即便不必上升到保护历史,保护文化的高度,但至少我们应该保护好城市的公共设施和公共财产吧?公民文明素质的提高,社会文明环境的改善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职能部门的管理,却能够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就看它们作为不作为了。
编辑:周文
检察日报:请对“不降价联盟”扬起法律之剑 2008-11-19 |
检察日报:请对“不降价联盟”扬起法律之剑 2008-11-19 |
南方日报:建立中国东盟自贸区具有里程碑意义 2009-10-26 |
人民网:如何保护遭受网络黑手报复的闫德利? 2009-10-20 |
义诊弥足珍贵 2011-04-02 |
曹 林:“工作时间娱乐”仅是作风问题? 2011-12-16 |
周人杰:重启IPO,更需共享“赢的可能” 2014-01-09 |
齐鲁晚报:公仆岂有“教训”主人的道理 2009-04-09 |
齐鲁晚报:公仆岂有“教训”主人的道理 2009-04-09 |
人民网:如何保护遭受网络黑手报复的闫德利? 201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