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原创评论-正文
“急性精神障碍”鉴定如何才能取信于人?
张贵峰
//www.workercn.cn2015-09-10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
分享到:更多

  9月6日,南京市交管局政务微博就“6·20”宝马案发布最新消息,肇事司机王季进经权威机构鉴定,其在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受害者家属对此并不认可,或将申请重新鉴定。(9月7日《现代快报》)

  “肇事司机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如果这一司法鉴定结论准确可信,我们或许应该承认,该鉴定结论对于此前许多让人备感疑惑的问题,还是具有一定合乎逻辑的“解释力”的。但现在的问题是,“精神障碍”的鉴定结论,是否当真属实、完全科学准确?为什么一个平时精神正常的人,偏偏在驾车肇事的那一刻“短暂性精神障碍”了?相关司法鉴定机构究竟是凭什么得出这一结论的?这些依据是否足够科学、完全经得起逻辑和事实的严格检验?所以,进一步对鉴定过程进行更充分详尽的信息公开,将得出该结论的各种医学、心理学、法律上的依据和相应的逻辑推理过程,都尽可能全面完整地置于阳光之下,是应有之举。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语境下,“精神障碍”鉴定是否科学准确,除了关乎具体案件的事实真相和定罪量刑,更关系到能否确保“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如果相关司法鉴定结论不能充分取信于人,受害者家属和社会公众都对“精神障碍”鉴定结论心存疑虑,基于这一鉴定结论的司法审判,势必不可能“提高司法公信力”,也不可能让人们“感受到公平正义”。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