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原创评论-正文
“红黑榜”彰显企业诚与信
栾伟强
//www.workercn.cn2015-10-16来源: 中工网—《吉林工人报》
分享到:更多

  去年以来,甘肃省以食品药品企业、社会服务行业、公共场所为重点,以稳步推进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商务诚信、司法公信建设为目的,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诚信“红黑榜”定期发布制度,形成了党委政府有力推动、企业主动作为、社会共同参与、公民普遍响应的工作机制。甘肃省率先在全国建立省一级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以来,已先后4次发布诚信“红黑榜”,共发布“黑榜”企业206家、“红榜”企业423家。 ( 10月13日《 人民日报 》)

  时下,“企业诚信缺失”一词并不新鲜。甘肃省率先在全国建立省一级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精神可嘉,更让市场经济大潮下的人们,在普遍存在的“无奸不商”思潮中,见到了“诚信处处在”的曙光。

  企业诚信“红黑榜”的出现,好事一桩: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诚信“红黑榜”无疑是践行价值观的有力体现;国家建立信用体系,倡导企业诚信经营,企业诚信“红黑榜”可谓应势而出;让企业诚信曝光在百姓的视野之下,入“红榜”者,讲诚信享一世之裕,国家支持、社会认可、百姓信任。入“黑榜”者虚假呈一时之得,政策受限、名望低落、百姓排挤,使得企业必须在诚信的前提下追求经济效益,保障百姓切身利益……

  而当前,不少经营者为取悦市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促销、让利、代金券、抽奖……五花八门的经营销售手段可见一斑。诚然,这些方式让一些“巧商”在短时间内获得了“蝇头小利”,却因经济利益的驱使让企业丢失了“进德建业”之本,而最终被市场淘汰。

  诚者,真实无妄之谓。信者,以实之谓信。诚信,以真诚之心,行信义之事。旨在完善“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制度体系的企业诚信“红黑榜”,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如能持之以恒,好事!若因企业诚信“红黑榜”发挥的强效力使失信企业实现从“要我诚信”到“自觉诚信”的华丽转身,岂不更美哉?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