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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失信不是一个小问题
刘克梅
//www.workercn.cn2015-11-25来源: 中工网—《辽宁职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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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对照表,并就此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部属高校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首次将诚信教育列入学生管理规定,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失信学生可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等处分。

  大学生失信,不是一个小问题,比如考试作弊、论文剽窃、替人考试、拖欠学费、求职简历造假、随意违约、骗取国家助学贷款等时有发生。根据上海杨浦区法院的统计数据反映,2010年1月至11月受理大学生拖欠助学贷款案案件1055件,同比上升57%.这些不够诚信者走上社会,也会影响“诚信中国”的发展节奏。

  诚信,光靠训诫和教育是不够的,还要有严厉的处罚、不徇私情的制度约束,这就是“对失信学生可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的积极意义所在:诚信发展和各种诚信细节要求,不再是绵软无力的口号,而成为了硬朗实在、有杀伤力的金规铁律,违规不再是零风险、低成本。有了这种强有力的制度的约束,大学生就不得不把诚信发展放到重要位置,就不得不在小细节方面谨言慎行。

  有人认为,一个小小的不够诚信,却要受到“开除学籍”之类的重罚,太严厉了!这是没有认识到当下的诚信流失的严峻现状,比如“我国每年因为诚信缺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达5855亿元人民币”,还有学校广泛存在的论文造假,“考试腐败”等“诚信空洞化”,要想让这种不良现状得到改善,就应该进行强有力的矫枉。

  制度化约束的效果是明显的。上海尝试将逃票纳入征信体系后,“1月至7月地铁逃票人数较去年同期下降50%以上”。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效果立竿见影。“老赖”坐不了飞机、贷不了款,半年之内就有万名“老赖”主动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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