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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未来将对出租汽车电召实行统一管理。(5月28日《新京报》)
打车软件出现后,消费者和出租司机的追捧与各地政府的限制形成鲜明对比,难免给人留下“凡是公众喜欢的,政府就反对”的印象。打车软件并非完美无缺,比如司机抢单影响行车安全,以及不会用软件的人打不到车等。尽管如此,交通部部长杨传堂还是在两会时表示,电召服务是国外出租车行业普遍采用的服务方式,“总体上要支持和鼓励发展,对存在的问题要逐步调整和规范”。
眼下交通部的“调整和规范”中“即时召车需求信息只能向空载出租汽车推送和播报”、“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出租汽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不得通过手机召车软件等方式在排队候客区揽客”等,是非常必要的。这不仅确保了行车安全,还有利于维护特定场所秩序。
但“加强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统一接入和管理”、“通过统一的城市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运转,并推送至统一车载终端播报”,甚至“电召服务企业实行市场奖励计划的,应当提前10日与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沟通”,就有限制竞争、干预市场之嫌了。
毋庸讳言,打车软件对传统出租车调度平台形成了巨大冲击,后者一般有政府背景。这些垄断性电召平台完败于打车软件,本身就说明了电召平台毫无市场竞争力。如果通过行政手段维护其垄断地位,不仅对打车软件不公平,更会扼杀市场的活力。此外,价格是市场竞争的必然表现,如果企业实行奖励都要“提前跟主管部门沟通”,这显然是赤裸裸的行政干预。
李克强总理曾表示:“简政放权是激发市场活力、调动社会创造力的利器,是减少权力寻租、铲除腐败的釜底抽薪之策。”具体到打车软件,需要用公平来规范市场,而不是用行政限制竞争。总而言之,规范打车软件要避免限制竞争,否则无异于唱简政放权的反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