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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拟对出租车电召服务加强规范管理,并逐步实现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统一接入管理。昨日,交通运输部在其官网发布《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对出租车电召软件服务管理、终端发放、安全规范等方面做出8项规定,逐步实现人工电话召车、手机软件召车、网络约车等各种方式提出的召车需求信息,通过统一的城市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运转,并推送至统一车载终端播报。公众可在6月10号前提出反馈意见。(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3版)
从滴滴和快的两家打车软件闹得沸沸扬扬的补贴大战,到两家如同签了停战协定一般的同时宣布终止补贴,短短数月时间,打车软件带来的是一种在技术革新基础上的便捷打车方式。虽然此前两家公司拼命砸钱的举动或许真正目的并不仅是发展打车软件本身,而更是为了占领移动支付平台的高地,但是大战过后,不可否认的是,它撬动了出租车市场固有的模式,甚至改变了一些人的生活方式,同时因为规范和管理没能及时跟进,一些问题和弊端也很快就暴露了出来。
实际上,要求规范打车软件的呼声,从打车软件出现之始就不曾停顿,公众对打车软件的诟病主要体现在:加重了不少老年人的打车难;司机开车时专注抢单带来了安全隐患;此外,极端一些的案例是,由于验证备案程序的不严谨,一些乘客用打车软件召来的却是黑车。作为交通主管部门,本着为公众安全与权利负责的态度,进行有效的监管,最终促使打车软件市场形成规范与秩序,是职责所在。但正因为是监管部门,应该做好的是“监管”本分,除此之外,本不应有太多动作去干扰市场。此次的意见稿中,提出“通过统一的城市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运转,并推送至统一车载终端播报”。显然有干扰市场之嫌疑,如若真的照此施行,这个“统一平台”是不是就意味着垄断了软件打车服务?即便在这个“统一平台”下可以允许多家打车软件竞争,但源头上的垄断势必会影响市场竞争的活力。如此一来,对消费者,对打车软件的发展而言显然都是不利的。
回过头来看,打车软件之所以火起来,与智能终端的普及有很大关系,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打车软件企业间的激烈竞争、持续较劲,搅动了市场的活水。这或许也是在提示监管者,如今更应该做的,不是去干扰行业竞争,甚至直接参与到竞争中来,而是守护竞争机制、完善监管细则。
每一个新兴的行业,都伴随着原始的无节制的利益冲动,同时也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使其更便捷、更舒适。大部分行业的健康发展都与充分竞争密不可分。对于打车软件,希望监管部门能使其规则完善,让其克服掉初期的一系列弊端,同时也期望监管部门能尊重市场竞争,给打车软件们留下充足的竞争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