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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上午,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第三小学发生劫持事件。嫌犯张泽清手持刀具和爆炸装置进入校园,劫持50名学生和1名老师。浩口镇党委副书记王林华到现场置换人质,嫌犯留下王林华,并向其身上淋汽油,后嫌犯被警方击毙。(6月10日 《新京报》)
“为官避事平生耻,大事难事看担当”。作为一名镇纪委书记,保护校园安全并不是其本职工作,但王林华书记在危机时刻的选择,不仅体现出了一名共产党员敢于担当和勇于担当的精神,更是宏扬并传递了社会正能量。可以说,王书记“主动要求当人质”正如一面镜子,不仅照出了领导干部舍己为人的为民情怀,更是照出了共产党人的崇高精神品质。
透过这面镜子,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看到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是把群众生命安全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生动实践,是为民务实、事不避难、勇于担当的工作作风。特别是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当下,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更应当揽镜自照,用心品读,看看自己在民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候能否及时、勇敢地站出来。
众所周知,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这样敢于担当的人,他们怀抱“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理想信念,秉承“苟利社稷,生死以之”的奉献精神,立志“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器识宏愿,为党和人民的宏伟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他们敢于担当背后的勇气、良知和才干,不仅赢得了党员干部群众的赞叹,更是有力地凝聚起了为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
然而,现在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遇到矛盾绕着走,遇到群众诉求躲着行,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敢触及矛盾、面对冲突,不敢担责、只图诿过。在复杂的矛盾和局面面前,不是回避转移,就是不知所措,不仅贻误了解决问题、处理矛盾的最佳时机,还使得问题复杂化、使矛盾不断积累激化,更是让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和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了严重伤害。
我们知道,习近平总书记用“20个字”画出的一幅“标准像”,赋予了新时期好干部“敢于担当”的时代内涵。敢于担当作为好干部的重要品质之一,也是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素养、鲜明品格和时代责任。特别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更要以天下为己任的担当精神、责任意识,事不避难、忠诚履责、尽心尽力、勇于担当,切实做好自己的工作。
当然,敢于担当不是一句口号,关键在于行动。所以,不论是一名普通党员,还是我们的领导干部,都应把敢于担当视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越在危难时刻,越要敢于担当,越要有强烈的责任担当意识。应该做的事,顶着压力也要干;应该负的责,冒着风险也要当。从而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实际行动取得民众的信任,努力在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进程中肩负起一份属于自己的历史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