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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是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证明一个组织的产品、服务、管理符合相关标准,然而,记者经过数月调查暗访,发现在企业质量管理认证、玩具业产品认证、农产品有机认证三大领域,认证变“认钱”的“潜规则”盛行,弄虚作假走过场司空见惯,一些认证已沦为部分企业自我美化的“假面具”。专家认为,认证机构虽非政府部门,却行使着行政部门的部分职责。对违规企业和认证机构应给予“行业禁入”的严厉惩罚。(6月16日《新京报》)
认证说通俗一点,就是认可企业符合质量安全标准服务或者产品产生的“土壤”,即企业优质生产和服务的前提与基础。一些行业如食品、医药等,甚至还执行强制认证制度,认证作为产品进入市场的前置条件,是一道准入的门槛。而一些行业的认定,可以与市场等级划上等号,如“有机认证”,有了这个标识就可以在市场竞争与价格方面建立优势。
可见,认证本身更类似于“条件许可”的过程,认证权与企业利益的对应,其实就有了“权钱”交易的可能。如果不加以有效的制约,出现认证变“认钱”现象并不令人意外。认证变“认钱”在一些认证领域成为“潜规则”,最直接的原因无非两点:一是认证机构与企业诚信的缺失,认证的实质沦为了“一张纸”和一个“标识”的买卖游戏。二是监管的缺位,认证机构与认证过程游离在监督的视线之外。
正是因为如此,有观点认为针对这些现象,对违规企业和认证机构应给予“行业禁入”的严厉惩罚。对于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数据等违规的认证机构,也应加强黑名单制度建设并及时向公众公布,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不否认,从提高违规与失信成本的角度来说,都是必需的,而且是可行。但是,这些都不能替代监管本身。况且,对于认证的监管并不缺少法规,在2003年修订的《认证管理条例》中都找得到监管的依据。
其实,产生认证变“认钱”的现象,这些都不是主要原因,根源是在产品质量与安全监管的体系中,质量认证静态监管替代了产品本身质量的动态监管,认证替代了产品品质本身,赋予了认证与本身不符的溢价“含金量”。比如,一个企业获得了“有机认证”的招牌,可以受益终身。事实上,认证本身只对企业提供的基本条件或者工艺能力作出认可,具备生产优质产品的条件,并不必然代表产品优质,也不必然代表这些条件不会发生变化。
认证成企业“一本万利”的“一锤子”买卖,企业自然有足够的违规冲动。同时,也会坐大认证监管与认证机构的利益追求,形成异位的利益链条。当下,政府部门与中介机构界线不清,形成的利益输送与不正当竞争不是什么秘密,有着同样土壤的政府部门与认证机构自然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比如,为何有的认证中介机构能够“收钱包过”?
根治认证变“认钱”的乱象,关键还是要完善制度,营造出“良币逐劣”的市场环境,通过健全企业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制度、企业“黑名单”制度等,使得企业真正重视质量安全,而不会在质量认证的“标识”中迷失,也使得认证真正退位于质量安全体系中的一个环节。此外,要理清政府与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制约行政权力从中介与市场中插手,健全中介组织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和规则,让政府部门在认证中坐上裁判员的位置。在此基础上,建立“认证签名”制度和追诉机制,强化认证的法律责任,建立认证产品的淘汰退出机制,真正为监管的归位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