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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湖北职业技术学院1103名应届毕业生被首批授予工士学位。建立“工士”学位制度(试点)是湖北职院为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行的改革探索。它紧密结合目前高职教育生源多元化及学校实际,借鉴了国外和中国香港地区学位制度中设立第4层次学位即副学士学位的做法,为将来构建“工士-学士-硕士-博士”四级学位体系做准备。(6月22日《扬子晚报》)
职业教育有了自己的学位,当然是一种进步。首先,它从学位的角度,可以建立起与大学学历教育之间的对应关系,在学位体系中有了与学士、硕士、博士并列的一席之地,有利于破除职业教育“二等公民”的尴尬,增强对职业教育的认同感。
其次,学位不同于学历,是对学业水平与能力的考核与认定,如授予学士的条件,课程平均成绩及毕业论文均达到优良、外语通过考试达标等等。同样的,职业教育也需要对学生的学业与能力进行评定,引入学位的意义在于如何将职业教育质量得到显现化,并建立相对统一的评价标准,建立自己的体系与特色。
换言之,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试点的“工士”学位并不只是一个外在的称号。首批获得学位的学生要求达到“三证”“四合格”的标准。“三证”即在校期间获得执业资格证或技能资格证(中级)、英语等级证(三级)和计算机等级证。“四合格”是指思想道德素质合格、学业成绩平均在70分以上、毕业设计或调查报告合格、跟岗实习合格。符合这些条件,被授予学位的仅占毕业生的22%.这意味着该校将“工士”注脚为“全格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迈出探索职业教育“标准化”重要一步。
当然,职业教育有了“工士”学位,“叫好”并不等于“叫座”。在如何定位“工士”学位时,被解释为“相当于本科的副学士”。这个解释可以有多种解读,如“工士”在学位中的等级高低。当然,也有“工士”学位低学历教育学位一等的味道。并且,所借鉴的“副学士”本身不是针对职业教育的,多是大学专科教育的“准学位”。这里面固然有摸石头过河的无奈,同时,又未尝没有借学历教育的学位标注职业教育价值的况味。
其实,作为职业教育的学位,“工士”就是“工士”,它需要纳入学位体系,但是更需要自己的独立性。它的社会价值不需要拿学历教育作标杆,而是需要社会对其应有价值予以“赋值”。也就是说,“工士”作为学位体系的一员应当成为就业、入户、保障的“平权”敲门砖,如有“工士”学位的毕业生可以报考技术类岗位公务员,可以当管理人员等等,让其成为职业教育获取社会资源的一张“通用粮票”。 职业教育学位试点,不能仅停留在教育试点的“一纸证书”,“工士”学位更需要社会地位,长期“唯学历论”一元人才观背后的诸多制度的樊篱,要为之打开一道缺口,并逐步拆除,使职业教育成为共同选择的风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