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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面条、膨化食品……这些食品随处可见,但很多人也许并不知道,这些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可能会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长期食用对人体伤害很大,尤其对儿童生长发育和智力都会造成影响。日前,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规定,从7月1日开始,馒头、发糕等面制品(除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不能添加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也就是俗称的“明矾”,复合型膨松剂(即泡打粉)的主要成分也是上述两种物质。膨化食品中,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食品添加剂(7月1日《新闻晨报》)。
“明矾”是食品加工中最常用的一种添加剂,而这些食品又大多是现实中最受居民喜欢及消费量巨大的食品,比如,油条、油饼、馒头、包子、面条等面制品,家家户户都离不开。然而,“明矾”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过多摄入对人的健康显然是有较大影响的。比如,世界卫生组织对铝的最高摄入量做了一个健康指导,每人每周每公斤体重不超过两毫克。比如一名60公斤重的成年人,每周吃进去120毫克铝不会导致铝的蓄积并引起健康损害。我国食品安全专家、华东理工大学生物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系教授刘少伟则指出,“实际上,我国居民摄入量普遍平均超标严重”。
既然我国居民摄入铝量普遍超标,那么,以法规的形式禁止馒头、面条等日常面制品使用“明矾”,就是确保居民健康的一个重大举措,也可以说是利国利民的长久之计。但是,对于馒头、面条等禁止使用“明矾”的规定,日常谁来监管执行?显然也是一个现实难题。比如,我国食品加工的小作坊众多,像馒头铺、包子铺、早点摊、油条摊、面条摊等等,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尤其是馒头、面条等都是居民不可缺少的主食,市场消费量非常之大,完全靠面制品制作者、经营者们自律,恐怕难以得到很好的执行。市场上销售的馒头、面条等面制品,谁来检测,谁来监管生产销售,需要明确一个具体的主管部门,一管到底,切忌变成“谁都管,谁也不管”的问题。
俗话说,病从口入。如今,“吃”出来的问题越来越多,而食品安全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但目前存在的问题恰恰是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令老百姓对“吃”感到了担心和忧虑。确保居民“舌尖上的安全”,把好的法规执行好、落实好、监督好,需要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担当起来。要管好每一个加工点、每一个摊点,甚至是每一个馒头、每一两面条。如果在面制品加工过程中,制作者使用“明矾”仍是常事,见怪不怪,那么这个禁用“明矾”的新规岂不是又成了“稻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