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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哈尔滨呼兰区地税局招聘公务员要求“乒乓球国家一级裁判”,被疑“萝卜招聘”,引发质疑后取消了该招聘信息。黑龙江省地税局称,此前对招聘职位要求“体育运动训练专业,有乒乓球国家一级裁判,乒乓球高级技能执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生”,是“为了培养干部职工的健康情趣,缓解工作压力,带动职工尤其是青年干部职工开展业余文体活动,增强体质,推动税收工作”。(7月8日《南方都市报》)
奇葩要求,地税局却能把招聘乒乓“达人”赋予了如此冠冕堂皇的意义。只是,任你说得再好听,也改变不了招聘人员的专业和地税工作不对口这一事实。
虽然该局表示“这类公务员一旦进入地税部门也可胜任执法工作”,但显然搞错了先后次序。在同等情况下,单位在招聘时有特长者优先可以理解,但如果招聘的条件就是有特长,工作却排在了次要位置,实在有喧宾夺主之嫌。
业余时间在职工中开展文体活动,培养他们的健康情趣,这要求很正当,也很正确。但有一个前提,就是要分清主次,把本职工作排在第一位。就像单位里开展文体活动是好事,但如果在办公时间进行就不恰当。同样,招聘工作人员可以要求有特长,但专要体育专业的没有说服力。
天底下能培养健康情趣的文体活动五花八门,恐怕不下数十上百种,如果都招专业人才,单位里有爱打篮球的就招聘篮球运动员,有喜欢羽毛球的就招聘羽毛球教练,喜欢听歌唱歌就招聘歌手,票友多就招聘京剧演员……那国家税务机关是不是要成文工团?
不论当事地税局怎么解释,招聘专业的运动员参加地税工作也站不住脚。丰富职工的文体活动,培养职工的健康情趣,办法多种多样,不一定非得要专业人士来参加。就算这样的招聘不是早就定好了目标的“萝卜招聘”,也在性质上差不太远。区别只是“萝卜招聘”谋求的是某些个人的私利,而这样的招聘则是在谋求某个单位的私利而已。
虽然利益的主体不同,但暴露的问题一样,都说明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招聘当中,招聘单位的可操作性太强,里面存在的漏洞太多。这样的招聘行为,真的不应该等网友看到之后“讨个说法”才发现,而是应该在上级机关审查招聘计划时就及时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