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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8日发布通知,要求全国各省(区、市)到今年9月底前,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并明确经办机构,制定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对于需要紧急救治,但无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确无力缴费的患者,要按照规范及时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对于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追究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7月9日《南方都市报》)
因为患者付不起医疗费而医院拒绝救治的事情,一直都在发生,其中以“三无病人”(无身份、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的病人)的情况最为突出。而这,也引发社会强烈的质疑。虽然医院不是慈善机构,但“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这样,“先收费还是先救人”似乎就陷入了一个矛盾的境地。在这样的境况下,寄希望于医院的道德自律,显然是不靠谱的。
试点“先看病后付费”的模式,虽然有些医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在更多的医院,其现实效果还是不甚理想的——病人救好后,钱却收不回来了。而这,也成为各地拒绝给没钱病人看病的理由。据媒体报道,深圳每一家公立医院都有一本医疗欠费单,全市11家市属公立医院目前累积的医疗欠费共计8157万元,欠费人数有8000多人。在这样的现实语境下,医院选择先救人还是先收费,答案已经不言而喻。毕竟,医院也要运营,如果不能免除其后顾之忧,光从道德上对其进行施压,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鉴于此,去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其指向也很明确,那就是免除医院的后顾之忧,让其不必再因为医疗费的问题而拒绝救治病人。不过,当时并没有具体的时间表,如今卫计委对这进行了明确,让制度更进了一步。设置应急救助基金,就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与呵护,也是为了督促医院更好地“救死扶伤”,这值得点赞。
之前,因为应急救助基金的缺失,很多人或耽搁了救治留下遗憾,或因为没钱救治而使得生命陨落,这的确让人扼腕叹息。不过应急救助基金设立后,这些悲剧或许会大大减少,因为这提供了必要的兜底保障。就此来说,应急救助基金更像是一根生命的拐杖,为付不起医疗费的急诊病人带来新的希望。不过,应急救助基金的资金来源,还是应以政府兜底为主,以社会资助为辅。与此同时,应急救助基金的操作也必须是公开透明的,既要确保这能启动起来,更要避免这被一些心怀不轨的人套取,继而戕害该项制度的公信力。
众所周知,“见死不救”违背了医生的天职与医院的公益性,而应急救助基金则是很好的黏合剂,纾解了患者与医院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就如今来说,应急救助基金的时间表已经出来,路线图也正在设置,接下来最重要的事情,无疑是对接程序的设置,如设置必要的执行与监管程序。这就是说,设立应急救助基金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需要更多配套制度的无缝对接,如此,才能让该项制度的善意更好地照进现实。(龙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