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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晓哲:刑拘见义勇为者“倒逼”制度性亡羊补牢
//www.workercn.cn2014-07-18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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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猥亵女网友的男子仅被行政拘留五天,而见义勇为救人的大学生小涂,却因救人过程中致实施猥亵的男子受伤,遭到警方刑事拘留14天。昨日下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警方亦撤销该案,小涂被无罪释放,不会留下案底。南山警方表示将帮助小涂申请见义勇为奖励,还呼吁深圳的企业录用小涂。同时小涂亦不用承担伤者的医药费用。(7月17日《南方都市报》)

  因为当地某保安对女子实施猥亵,大学生小涂见义勇为反而被警方刑拘,一时引发舆论强烈关注。当地检察院客观公开处理案件,作出不予批捕决定,见义勇为的大学生小涂被无罪释放,随后,警方表示要帮助小涂申请见义勇为奖励,以及当地一些企业准备录用小涂等等,让公众再次看到了社会对于见义勇为者的鼓励和关爱,这一事件似乎正向良好的预期发展。然而,在笔者看来后续的良性结果并不代表这一事件不值得反思,更不代表对警方在办案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不值得关注和解决。一边要对见义勇为者进行大力褒扬,另一方面更应该尽快弥补这一见义勇为事件中暴露出来的制度性“漏洞”。

  这一事件中,当地警方所犯下的低级错误是不能容忍的。被小涂打伤的保安与被猥亵的女性是网友关系,是不是保安利用见面机会猥亵这名女网友,女网友本身是最有说服力的证据。为什么当事女网友不力证小涂的正义行为?或者说,为什么女网友对于事实的澄清和说明警方不予理睬?小涂是不是见义勇为,这原本是一个极为简单的事情,是不是有强制猥亵行为,小涂是什么境况下果断出手的,给出一个公平公正的结论并不难。一个并不复杂的事件,最终搞成了猥亵者成了“受害人”,见义勇为者成为“犯罪分子”,表面上是当地警方的“误判”,本质上反映出来的是法律素养低和办案素质低下的重大问题。警察是人民利益的保护神,不仅要公民安全利益的维护者,更应该是鼓励和倡导社会正气的的强大支撑,警方不仅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反而事实上在这起见义勇为事件上成了“违法犯罪者的帮凶”,足以说明提升警察素质、在警察办案作风上倡导社会公平正义理念的极度必要性。

  还有一个更令人担忧的问题时,“好人”在没有得到“好报”的特殊情形下,为什么“救济”机制如此滞后?勇斗色狼的小涂,被警方整整刑事拘留了长达14天。受冤枉的小涂终日以泪洗面,甚至萌生了再不也见义勇为的想法,这么长的时间、如此深的创伤,救济救助见义勇为者的机制在哪里?避免加重伤害的救济、纠错机制何在?难道非得拘留满14天后,等到检察院代表警方去“纠错”吗?

  如果警方是“清醒”的、是真正依法办事依法办案的话,事件原本不应该发生;小涂如果有正常的申诉通道,如果有关方面监督公安机关的机制制度是完善的和正常的,这一事件也原本可以让伤害和损失缩小到最低限度,小涂也不可能在拘留所一呆就是14天。教训极为深刻,好人被拘的结果让人痛心,如何避免类似的“好人得不到好报”的事件再次发生,不仅仅是释放见义勇为者和为见义勇为者申请奖励这么简单,应该深刻反思为什么警方可以任意“颠倒黑白”,应该痛定思痛为什么正义来的如此之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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