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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德基麦当劳的过期肉,让吃过的人有一吐为快、想去洗胃的冲动。所幸的是,不管真相多么龌龊,我们至少都知道了,可以选择吃或不吃。
人人都有骂的权利,但短暂的停留之后,人们纷纷把矛头对准了监管部门。“不怕神一样的违法,就怕猪一样的监管”,在公众看来,监管又一次体现了它不知不觉,后知后觉,媒体指哪它才打哪、事后诸葛亮的本色。
监管有没有问题?记者花了两个月时间,就把事情弄得水落石出。监管部门花了这么多年的时间却得出这是一家值得信赖的企业的结论。在真相与假象追问之间,遗憾的是,记者又一次站在了最前面,而那位揭开内幕的线人也同样功不可没。监管部门不仅无所作为,该把的关没把牢,该起的作用没起到,某种程度上说还扮演了帮凶的角色,正是因为他们对工厂的肯定才让社会放松了警惕。
在这件事情上,监管部门是失职在先了,该打的板子一定要打。至少,那块先进企业的牌子是怎么发下去的,有没有利益输送、人情往来、私相授受的情况存在,要调查清楚了,并及时给公众一个交代。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理性一点,把所有的责任都压到监管者身上,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我也相信,监管部门认真一点,负责任一点,有很多事是能防患于未然的。这些道理都没错,但未必符合监管的一般规律。那么多产品那么多企业,指望监管部门都能收入法眼之中,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今天遵纪守法,明天就有可能知法犯法,行为本身就充满了不确定性,没有这样的人力物力将其一一记录在案。
对于这件事,我想监管部门也一样意外,不是每起监管事故背后都有利益输送,但结果显而易见,他们也一样犯了盲从迷信和经验主义的错误。没有必要对跨国企业高山仰止,事实证明,在利益这个问题上,贪婪是天性,不分内外。国际品牌的身份会让他们有所顾忌,可当他们发现漏洞很大,监管者和消费者都有可能被蒙在鼓里时,他们也会铤而走险。
对于这种行为,事前监管必不可少,但最终起作用的还是事后追责。出了问题,如果能罚得他们肉痛,罚得倾家荡产,这样的监管就会有效得多。但是,法律到位了,惩罚也足够严厉,这样的事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了,恐怕也不能这么乐观。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从来就不缺少后来者。重要的是如何让问题暴露出来。公民举报投诉是一种方式,媒体调查也是一种方式。
换句话说,在监管这样的事上,本来就不存在一种决定性的力量。企业有企业的责任,公民有公民的责任,监管自然更是社会有序运转不可或缺的一环。公民检举、媒体监督都是社会监管的一部分。他们各自承担自己的角色。
问题的关键是调查权和对线索反应的权力不能被监管部门垄断,成为内部循环、部门家法的一部分,这其实也是一种权力运行的透明化。在这起事件中,一个记者的角色是不可取代的,这正是事件得以推动的关键所在。我想与其去指责监管部门失职,不如制定一种办法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举报权和媒体的、甚至以个人名义展开的调查权。一千双眼睛盯着总比一两双眼睛盯着要亮堂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