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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蓝山县老人陈作雄用摩托车载客,疑遭钓鱼执法,下跪申冤无果后自杀。
该县交通局的视频显示,7月12日下午,60岁的陈作雄从大门进去三次,出来两次,最后一次进去后就再没出来。两天后,清洁工在交通局运管所三楼办公室发现其尸体吊在电扇挂钩上。
正当舆论在质疑当地执法是否失当时,当地用一份“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具有合法性”的调查报告,响亮地作出了回应。
陈作雄喊冤,目击者也说是钓鱼执法,只有执法者自己称不是。是不是钓鱼执法,还有待进一步的调查确认,16名目击者的签字作证其实已经能说明问题了,但在最终结果出来之前,我们也只能表示怀疑。
不管如何,陈作雄至少有三次摩托车被没收的经历是因为他载客营运了。当然,我们都知道,一个闲暇之余,骑上摩托车,载载客、干点私活的老人,跟一个整天打游击、运管一来就跑,运管来了也可能不跑的黑车司机相比,还是有本质不同的。但是法律就是法律,不因为人情而易,他载客了,拿钱了,不止一次,按照规定,非法营运的车辆得扣留,还要作出处罚,这些都无可质疑。
在这一点上,当地运管充分体现了铁面无私、油盐不进的执法者形象。四抓四扣之中,执法者用自己的行为展示了法律的威严、执法者的刚正不阿,那就是不由分说、不容商量、不留余地。
这种执法不考虑法律设立和施行的初衷及实效,沦为了一种纯粹的为罚而罚。说理的过程免了,劝解的过程也免了,酌情处理的自由裁量变成了顶格处理,把一个原本应该法情并重、恩威并施的执法程序去头去尾、去核去心,简化成了扣车赶人、简单粗暴的惩罚。
一次两次是工作方式失当,可当扣了一辆又一辆,扣到别人下跪求饶、自杀鸣屈、以死明志时,问题就很严重了。哪怕你不是什么钓鱼执法,哪怕你的执法过程都毫无挑剔,对一个老人如此无情不但越过了道德、伦理的底线,也越过了法律的底线。谁给你的权力如此对待一个老人的,哪怕他犯法,他还有申诉的自由,还有辩解的权利,你也有解释的义务,你们就用一个个闭门羹将他挡在门外?你们又置政府形象、社会公理于何地?
一个无权无势的老人,靠吃低保维持生计,为一点生活忙乎,纵然没有办法通融,也值得同情。何况,你们真能撇清钓鱼执法的嫌疑吗?那16份证言都是一张张轻飘飘的白纸,一文不值吗?
执法者罚得很舒坦,可是民心在发酵,让人欣慰的是,陈作雄的家人依然保持着相对理性的维权态度,我想,这是一个机会,一个用公开透明还事实真相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