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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7月,清华大学新一批教师续任/解聘工作已经完成。校方大概没有预料到,方艳华老师的转岗和闫浩老师的离开引发学生热议。“非升即走”(1994年,清华出台规定,讲师、副教授在规定时间内学术成果不足以提高职称,应自行走人,即“非升即走”,后来调整为非升即转)政策是否需要调整、教师评价体系中学生的发言权有多大,成为公众讨论的热点。(7月28日《中国青年报》)
按理说,是制度就该执行。可这些年,对于各个领域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人们有一个共同看法,那就是相关部门制定的制度本身就存有缺陷,以至于在执行过程中难以产生绩效。其实,“非升即走”制度引发争议,就是人们认为这一制度现在在高校里面,不仅没有很好地发挥出优胜劣汰的激励作用,反而是在强化此前就为舆论所诟病的高校老师评价机制——唯科研成果论英雄,这一单向考评角度对潜心教学的老师来说,显然有失公平。
作为大学老师,要不要搞科研,要不要有科研成果,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但不该忘了,被誉为“知识殿堂”和“象牙塔”的大学,第一位的任务应该是鼓励老师把书教好,尽可能多地为国家、为社会培养人才,而不应是首先强调一个年轻教师在多长的聘期里必须写多少发表在专业期刊上的论文。事实上,这样的要求对于很多从事基础学科教学与研究的老师来说,也是难以做到的。
既如此,那只能说,清华大学的“非升即走”,或者是后来调整的“非升即转”,成为舆论热议话题,问题就出在建立这一制度的同时,却没有建立起对教师的科学考核评价机制。而这样的配套机制又恰恰是“非升即走”制度良性运转必不可少的前提。缺少了这个前提,“非升即走”也好,“非升即转”也好,自然会惹舆论争议,被人们质疑制度的合理性。
而对于高校必须花大力气提高教育质量,教育部2012年出台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不给本科生上课不得当教授。这一规定,在笔者看来,强调的就是高校必须狠抓教学,而不仅仅是学术。毕竟,如果高校教学偏离了这一方向,那也就有违设立大学的初衷。
所以,要化解这场争议的负面影响,需要考量的是这一制度本身需要完善和修改的地方所在。换句话说,不只是清华大学,在“非升即走”已成为许多高校人事制度改革通行做法的当下,高校首先要做好一个事情,那就是把教师岗位进行全面分类,对教学为主的是什么样的考核标准,对科研为重的又是一个什么样的评价标准,绝不能再搞“一刀切”。然而,人们看到的是,高校在对教师的考核评价实践中,并没有很好地做到这一点。如此,又怎能让人心服口服,又怎能让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真正焕发出优胜劣汰的竞争导向作用,继而形成既看科研成果,更重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
再看“非升即走”,不难发现,引发争议的是这一制度本身存在先天不足,因为它不足以激发高校教师乐于教书的激情。笔者认为,“非升即走”制度得到严格执行,是需要以对每一位教师的工作科学合理评价为前提的。舍此,此类争议将不会停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