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广春:“毒胶囊”的去向是一道行政能力考题
//www.workercn.cn2014-09-04来源: 扬子晚报分享到: | 更多 |
昨日《钱江晚报》报道,浙江宁海县检察院通报了一起非法生产“毒胶囊”案件,在今年2月至7月潘某等11人非法生产重金属铬严重超标的空心胶囊约9000万粒。目前,警方正在全力追查这批“毒胶囊”的流向。
两年前,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曾曝光“毒胶囊”的制作和销售情况,如今,“毒胶囊”重现江湖。毒胶囊的四个最大买家在逃,所以无法获知流入市场的“毒胶囊”行踪,是个最大的问题,也是对行政机构的一道考题。
其实涉及宁海“毒胶囊”案的疑问很多。比如,7月22日查获“毒胶囊”并抓捕,拖了一个多月才发布的原因是什么?再比如,9000万粒“毒胶囊”重点流入了哪些药品生产企业?警方已经“全力追查”,应该不难查到吧?
发现“毒胶囊”窝点以来,已经过去40多天,如果从生产时算起,则有半年之久。有的“毒胶囊”已经制成药品,甚至已经被患者购买后服用。如果坐等“毒胶囊”销售商王某甲、官某、章某、王某乙归案,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如果坐等收购“毒胶囊”的药品生产企业自觉自醒,也太幼稚。因为谁这样做,谁就意味着在砸自己的招牌,更会形成钱财两空的结局。这段时间内,多少“毒胶囊”已被加工成药品,并被患者购买服用?
因此,相关方面既要对涉案人员加快审讯,排找“毒胶囊”的去向信息,也要采取有效的方法,捉拿在逃销售商,食药部门也应根据在手线索,对可能涉及的药品生产和加工企业进行必要的盘查,如对今年2月以来购进的空心胶囊及成品胶囊,都进行一次检验、检查,尽可能发现“毒胶囊”所流入的企业,减轻“毒胶囊”的危害。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如何把工作做细、做实,如何真正让老百姓及时知道有效信息,考验着行政能力的高低,是称职与否的标准。只会在办公室里坐而论道永远无济于事。
编辑:曹茂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