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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工作人员伏案而睡,其身旁办公桌上堆积着一捆崭新的百元人民币和数十个红包,而红包下面压着一份向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干部送礼的‘清单’,送礼对象则从局长、副局长、科长到镇村干部……”这是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职工胡剑兵,近日向南京市纪委和媒体爆出该单位南京项目部“送礼清单”系列照片中一张照片的画面。而爆出此事的胡剑兵则被单位同事骂作“叛徒”。
(9月3日《法治周末》)
一名员工,举报自己单位的违规送礼行为,是对正义的伸张,是对正确价值的传递与践行。对纪检部门说,应该算是“举报有功”;对社会而言,有助于净化社会不良风气;对企业而言,还有助于自己单位节省开支,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企业效益。可谓“一举多得”。
然而,“一举多得”中的诸多价值与意义,对于举报人胡剑兵的同事及领导而言,却是捅了娄子,胡剑兵此举,让他在单位内部牢牢坐实了“叛徒”的称号,还被同事骂为“道德败坏”。问题是,一个本应该在多个方面被表扬为“一身正气”的英雄,为何在单位内部得到了“叛徒”的评价?
当下的反腐力度,可谓空前。这当然是一种价值还原。然而,在许多领域,尤其是一些基层企业那里,这样那样的潜规则仍然有许多。大家都在这样的潜规则中受益,而逢年过节送送礼、吃吃饭这种事,又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你好、我好、大家好”。对勘察设计行业的一些企业而言,即便是在成熟的市场经济社会中,也需要与客户维持好关系,更需要与审批部门保持情感上的联系。如其不然,可能就会在项目获取或相关材料的审批上出现问题。
因此,许多绝对正确的价值与道理,放在一个小的环境和一个小的单位里,未必就完全适用。即便是领导干部认识到了送礼可能会有风险,但也可能会感觉这是在“为单位送礼”、“为公司业务拜访”。并且,在许多国企职工的心目中,公司领导这样送礼,也是为了公司利益着想,是拿项目、干工程的必须。大家都受益于这样的潜规则——那个不解风情的举报者,自然会被冷落成“叛徒”。更加上胡剑兵与公司领导产生过冲突,也与公司出现过劳动纠纷,他举报公司违规送礼,也便容易理解了。
可以肯定地说,在一个市场经济种种竞争规则还不成熟、企业效益仍然需要靠主动维护客户而换饭吃换钱赚的当下,在相关部门对于违法违规的监督力度还不够强大的当下,对于一些国有企业的管理者而言,就永远存在一个“按章办事”和“按现实办事”的矛盾与冲突。从某个角度讲,那些明知道自己违规了,还要坚持“为公而送礼”的公司领导,也算是体制的受害者。
“八项规定”、“六项禁令”、“逢年过节禁止公款送礼”是明规则,国企必须要用送礼来维系业务和客户是潜规则。显然,明规则要彻底打败潜规则,还需要一个过程。但是,这就需要更多的人能够勇于揭短亮丑,我们的纪检监察机构也要提高能力,而不只是依靠像胡剑兵这样的另类来完成“高道德风险”的举报。